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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今日六大焦點財經新聞 @ 2012-06-06T20: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雷曼 報告 任志剛
概念:責任任志剛 , 立法會雷曼委員會調查
立法會當年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就雷曼事件展開調查,至今共開會57次、舉行了106次研訊,並曾傳召62名證人,截至去年4月,已花費1,600萬元,調查報告終於完成。消息指,報告顯示有多間屬金管局規管的銀行違規銷售雷曼迷債,而證監會曾於雷曼倒閉前,調查銀行售賣結構性金融產品,並提醒金管局發指引規管前線員工,但金管局沒有理會。因此,報告認為,時任金管局總裁的任志剛,要為金融機構銷售雷曼迷債問題,負上最終責任。報告亦點名譴責任志剛,認為他未有及早發現和糾正雷曼迷債問題。
在立法會發表雷曼迷債調查報告的同時,約80名雷曼苦主大聯盟的成員,帶同多張黑色橫額,在立法會外抗議,稍後將游行至政府總部、金管局、證監會,及中環匯豐總行抗議。雷曼苦主大聯盟前主席陳光譽表示,若報告譴責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的話,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亦應引咎辭職。
立法會雷曼小組花了三年半時間終於完成調查,報告今天公開。據悉,小組認為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要為事件負上最終責任,並予譴責(據悉報告中文用詞為譴責,但英文用詞是DEEPLY REGRET而非CONDEMN,意近深感遺憾)。任志剛批評報告對他不公道,並提交書函反擊,力證自己盡心盡力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而立法會有關小組中的三名委員也不同意報告對任志剛的批評,今天將另外發表一份「小眾報告」。
對於立法會雷曼迷債調查總結報告點名譴責,並認為應負上最終責任,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表示,不能認同報告對他所作的結論。
立法會調查雷曼事件的小組六日發表報告,據了解,報告點名「譴責」前金管局總裁任志剛(圖左),對證監會前主席韋奕禮表示「極度失望」。任志剛已閱讀過「譴責」內容,撰寫了數頁紙的抗辯理據,力指○七年的金融海嘯無人能夠預測,雷曼事件防不勝防,重申金管局已盡力做好監管工作。三位商界議員亦不滿報告結論,認為韋奕禮責任較任志剛大,六日會向立法會提交「小眾報告」。
香港文匯報訊 立法會花三年半時間及花費逾千萬元公帑進行的雷曼事件特權法調查將於今天發表報告。有消息指,報告將點名譴責前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認為他未有及早發現與糾正問題,對金融機構銷售迷債的問題要負上最終責任。
黃宜弘解釋,由於他們的意見未能在委員會中反映,並強調要公正對待事件,雷曼迷債事件的發生屬國際事件,神仙也避不到,何況是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故不同意譴責任志剛,而非為保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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