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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上市委員認為現時罰則已足夠 @ 2012-04-23T18: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保薦人 兆豐資本 香港 證監會
概念:兆豐資本保薦人牌照 , 香港洪良國際2009年12月
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簡稱:香港證監會)撤銷了兆豐資本(亞洲)有限公司(MEGA CAPITAL (ASIA) CO., 簡稱:兆豐資本)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的牌照並罰款4,200萬元(約合540萬美元),原因是該公司未就洪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HONT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 0946.HK, 簡稱:洪良國際)於2009年的上市申請事宜履行其保薦人職責。
香港證監會嚴打違規保薦人,昨 (22) 日宣布向洪良國際 (HK-0946) 保薦人兆豐資本重罰 4200 萬元及撤銷融資牌照,為歷來證監判罰金額最重一次,亦是首度向保薦人「釘牌」。
    新華網香港4月22日電(記者 林建楊)香港證監會22日發布聲明說,經調查發現,兆豐資本(亞洲)有限公司作為洪良國際2009年12月在港交所上市的唯一賬簿管理人、牽頭經辦人及保薦人,未履行保薦人的職責,因此撤銷兆豐資本的牌照,禁止其再為機構融資提供意見,並罰款4200萬港元。據港媒報道,這是香港證監會有史以來最高的罰款金額。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陳遠威)證監會向新股保薦人追究責任的類似事件,過去亦曾經發生,已經除牌的歐亞農業,其上市保薦人工商東亞,就被證監會追究責任,但處罰則沒有保薦洪良國際的兆豐資本被除牌兼被罰款4,200萬元這麼重,工商東亞當年只是被罰款3,000萬元,且工商東亞不承認任何責任。
洪良國際於2009年12月24日在港交所成功上市,但僅僅3個多月後遭香港證監會勒令停牌。香港高等法院隨後介入調查,發現洪良國際在2009年12月14日發布的首次公開招股章程中,披露嚴重虛假或具有誤導性的資料。香港證監會隨後對洪良國際上市申請的惟一保薦人兆豐資本展開調查。
中廣網北京4月23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香港證監會發布聲明說,兆豐資本在洪良國際上市的過程中,沒有有效履行保薦人資格,因此撤銷兆豐資本的牌照,禁止其再為機構融資提供意見,並且罰款4200萬港元。這張堪稱是史上最貴罰單背後有什麼樣的積極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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