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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回路轉 吳英死刑終發回重審 @ 2012-04-21T04: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吳英 死刑 重審
概念:2010年12月吳英 , 集資7億7千萬人民幣
她說:「中國公民、律師、學術界在網上,甚至在媒體中的討論,令我們感到鼓舞。但是我們尚未看到來自政府當局相應的證實。人們談論、辯論如吳英等案件,這很好。但是,正如一位學者說的,單憑為數不多的幾個感情化案例,大眾得不到足夠的信息,無法進行知情的辯論。政府仍然在隱瞞處決人數、死刑人數,隱瞞最高法院重審死刑犯的程序,無法讓中國人民進行真正意義上的、知情的辯論。因此我們無法確知已經取得官方所說的進展。」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浙江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二零一零年一月,吳英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開始,浙江省金華巿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吳英案;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浙江高院二審判決,裁定駁回吳英上訴,維持對吳英死刑判決。
2012年1月18日,二審維持宣判,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一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被告人吳英的上訴,維持對被告人吳英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宣布,依法裁定不核准吳英死刑,將案件發回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最高法認為,該案一審判決、二審裁定定性准確,審判程序合法。吳英歸案後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並供述了其賄賂多名公務人員的事實,對吳英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未核准吳英死刑,該案發回浙江高院重審。各界專家、學者對此事進行了熱議。 新浪微博認證資料為「經濟學家的薛兆豐發表微博提出了他對「吳英案」的三個觀點,他表示反對極刑,贊成給予民間融資更大自由,同時認為吳英行為屬於俗稱「龐氏騙局」的詐騙行為。他認為在最高法復審期間,一些學者不僅辯護而且歌頌吳英的行為,這是不可思議的。如果不懲罰反而鼓勵吳英式的經營行為,那將是對誠實商人...... 請在這里發表您個人看法,發言時請遵守法紀注意文明。
吳英是吳永正的大女兒。現在,只等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通過,吳英就將命喪黃泉;當然,最高人民法院也有可能將案件發回浙江重審。
導語:記者4月20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吳英死刑,該案發回浙江高院重審。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給受害人造成重大損失,同時嚴重破壞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吳英歸案後,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並供述了其賄賂多名公務人員的事實,綜合全案考慮,對吳英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復核死刑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的規定,裁定不核准被告人吳英死刑,發回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大紀元2012年04月17日訊】(大紀元時報記者曾去執編譯報導)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一案進行二審判決,裁定駁回吳英的上訴,維持對她的死刑判決。目前人民最高法院正在重審她的案子。
吳英父:我只能說感到一點點欣慰。為什麼要這樣說呢?吳英的案子如果再退回浙江省重審的話,我不相信會得到公正地判決。吳英案要不就是異地重審,要不就是最高法院直接提審。這樣還可能有希望。如果要返回浙江重審,說實話,我不是抱著樂觀的態度。兩會期間,有七八個人告訴我,東陽的官員在北京活動,要把吳英必須殺掉。然後他們還要把我抓起來。我就是一句話,吳英如果死,那他們也不需要找我。我直接找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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