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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樓市》一手樓規管港府堅決,地商會首讀前商對策 @ 2012-03-15T13: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規管一手樓 草案 首讀 立法 一手樓銷售
概念:21日立法會首讀 , 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草案
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表示,關於規管一手樓宇銷售的條例草案,於今早得到行政會議通過,將於本月21日於立法會進行首讀。預期於本立法年內通過。她表示,草案建議規管全部一手樓宇,監管范圍包括價單及樓書,期望做到統一標准、明碼實價及高度透明。 亦要求以實用面積量度單位面積及計價,賣家在簽定臨時合約後24小 時內需要披露交易。將售樓虛假說明及誤導手法 刑事化,最高刑罰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 。條例更規定賣家要列明住宅樓層與街道的距離。鄭汝樺續指,由於要成立新監管機構,預期條例通過後12個月內才正式生效,希望條例可盡早通過,並指政府換屆不會影響立法工作。該條例公眾諮詢共收到近千份意見書,因此立法規管得到大眾共識。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立法規管一手物業銷售的條例草案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首讀,當局期望本立法年度內通過。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最新修訂,是將聯營公司之間的樓宇買賣,不當作一手樓交易,樓盤「重售」時仍須受條例規管;當局又會加入條文,要求發展商列出最低住宅樓層,以及相近街道距離的資料。不過,運房局在提交行會審議的草案,基本上無接納發展商提出的意見。
討論多時的一手樓諮詢立法終進入立法關鍵程序,運輸及房屋局宣布,《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首讀,預計本立法年度內完成審議,發展商提出的反對意見絕大部分不被接納。地產建設商會批評,只限制一手物業有欠公平,政府就誤導等范疇的定義不清晰,商會有所保留。
《香港經濟日報》報道,針對樓盤出現地下「跳層」事件,當局進一步收緊住宅樓層的規管,要求樓書內披露樓盤最低住宅樓層與地面的距離,防止地下單位出現「跳層」;新例已加入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草案內,而草案將於本月在立法會首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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