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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IPAD商標案終審未當庭宣判 @ 2012-03-01T12: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蘋果 IPAD商標 二審
概念:法院2月29日 , 蘋果IPAD商標權
楊榮山日前曾向媒體坦承,IPAD商標權之爭,最好的解決方案是和解。「IPAD商標的價值並非唯冠創造,我們不會對蘋果公司獅子大開口。」
2月29日上午9時,備受外界關注的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唯冠)間的IPAD商標權案在廣東高院二審開庭,當天上午7時許,法院門口便已人頭攢動,各境內外媒體以及當地民眾早早排隊等待旁聽。圖為蘋果方面出庭代表受到媒體圍堵。中新社發 縱濤 攝
既然談到商標權糾紛的話題,就不得不說一說這段時間爭論不休的「IPAD商標侵權案」。2月23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了深圳唯冠要求責令蘋果專賣店停售IPAD平板電腦的申請。這只是「IPAD商標侵權案」的一個「小插曲」,真正的「主旋律」仍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值得玩味的是,盡管蘋果公司因商標權轉讓程序考慮不周而一審敗訴,且二審勝訴的概率也很小,但整件事的輿論氛圍卻頗為微妙———在很多人眼中,即便蘋果公司的平板電腦最終不得不另改名稱,即便IPAD商標在法律層面歸深圳唯冠所有,他們對這兩家公司的印象也不會有根本的改觀,因為人們總能看清誰才是真正的創造者。
2月22日,唯冠、蘋果IPAD商標糾紛案在上海浦東法院正式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要求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停止在大陸銷售一切帶有IPAD商標的產品,拆除店面相關標識,銷毀相關宣傳品以及在媒體上刊文消除影響,賠償訴訟費用一萬元等六項訴求,並在現場出示了其生產的IPAD產品等證據。而蘋果方面否認了唯冠提出的證據,並提請法院駁回原告「禁售令」訴訟請求,並且終止本案的審理,蘋果在法庭上出示了IPAD商標中國大陸地區的轉讓協議等關鍵證據。法庭並沒有當庭宣判,直到剛剛正式宣布:駁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禁售IPAD的申請,本案中止訴訟。
方面,自去年末與深圳唯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IPAD商標糾紛一審敗訴後,蘋果公司本指望即將開庭的二審翻盤,但據記者了解,目前蘋果仍未提供有力的新證據,法律人士的說法是「翻盤無望」。同時,IPAD正遭遇各地工商部門的查處。包括河北石家莊、江蘇徐州在內的多處工商部門,正采取查扣IPAD產品或責令其下架等方式查處,還可能開出巨額罰單。
2010年6月,美國蘋果公司在深圳起訴唯冠,要求確認蘋果為IPAD大陸商標專用權人;2011年2月,唯冠和蘋果IPAD商標權之爭首次在深圳對簿公堂,當年11月17日,蘋果一審敗訴,賠償和商標要求被駁回,隨後蘋果上訴;蘋果在深圳起訴唯冠要求確認蘋果為IPAD大陸商標專用權人一案的二審將於2012年2月29日在廣東高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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