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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案二審微博直播 @ 2012-03-01T07: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IPAD商標 蘋果 二審 唯冠
概念:唯冠二審開庭 , 蘋果IPAD商標
楊榮山日前曾向媒體坦承,IPAD商標權之爭,最好的解決方案是和解。「IPAD商標的價值並非唯冠創造,我們不會對蘋果公司獅子大開口。」
但IPAD在中國市場正遇到不大不小的阻礙——與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唯冠」)的商標侵權糾紛。2月2日,有消息稱,針對深圳法院的一審判罰,蘋果對該結果表達了不滿,准備再次提起上訴。另據媒體報導,「IPAD商標權案二審時間仍舊未定,但蘋果重新提出了多條訴訟請求。」昨日,記者一直未能聯系到深圳唯冠和案件的代理律師求證相關事宜。
其實蘋果與深圳唯冠的官司非常簡單,就是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灣唯冠把全球IPAD的商標賣給了蘋果,現在深圳唯冠說全球IPAD商標是賣給了蘋果,但是不包括中國;而蘋果說既然你的母公司全球商標都賣給了我,當然包括中國-----,就這樣頻臨死亡的深圳唯冠現在開始賴上蘋果,希望撈到一根救命稻草,官司因此而生,現在我們官司勝敗不要管他,因為這個法官會解決,而香港已經判唯冠不履行協議,蘋果勝訴。關鍵是中國各地的工商局為什麼如此積極?而且在終審沒有宣判之前,何況蘋果還給我們國家提供了無數的就業機會和稅收呢。
2月22日,唯冠、蘋果IPAD商標糾紛案在上海浦東法院正式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要求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停止在大陸銷售一切帶有IPAD商標的產品,拆除店面相關標識,銷毀相關宣傳品以及在媒體上刊文消除影響,賠償訴訟費用一萬元等六項訴求,並在現場出示了其生產的IPAD產品等證據。而蘋果方面否認了唯冠提出的證據,並提請法院駁回原告「禁售令」訴訟請求,並且終止本案的審理,蘋果在法庭上出示了IPAD商標中國大陸地區的轉讓協議等關鍵證據。法庭並沒有當庭宣判,直到剛剛正式宣布:駁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禁售IPAD的申請,本案中止訴訟。
蘋果公司、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訴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標權權屬糾紛案,於2010年4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2011年底,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駁回蘋果起訴,認為IPAD商標轉讓「授權書的內容及簽名蓋章均是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深圳唯冠)沒有關聯性」。蘋果公司和IP公司不服,向廣東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
法院認為,原告如果想購買深圳唯冠的商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與深圳唯冠簽訂轉讓合同,而本案所涉及的商標轉讓協議是台灣唯冠與IP公司簽訂的,並非原告與深圳唯冠之間訂立的。楊榮山雖是深圳唯冠的法定代表人,但也無權隨意處分公司財產。況且,楊榮山是以台灣唯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出現,授權書的內容及簽名蓋章均是台灣唯冠,與深圳唯冠沒有關聯性。去年11月17日,深圳中院一審駁回蘋果和IP公司的起訴。蘋果和IP公司隨即提起上訴。去年12月,深圳唯冠開始在廣東對蘋果授權經銷商提起訴訟,要求蘋果停用IPAD商標。IPAD商標之爭開始白熱化。
據央視報道,蘋果公司和英國IP公司提出的三項上訴請求包括: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或者改判;訴訟費用由對方承擔。上訴方認為,深圳唯冠是涉案合同的當事人,英國IP公司已經與唯冠集團達成了商標全球轉讓交易,而涉案的IPAD商標的轉讓行為是本次交易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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