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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就IPAD商標權糾紛二審擇日宣判 @ 2012-03-01T01: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IPAD商標 蘋果 唯冠
概念:唯冠二審 , 蘋果IPAD商標
2月27日,唯冠發表聲明稱,他們已經修正了此前在加州對蘋果提起的「IPAD」商標侵權指控,認為蘋果在獲得IPAD商標時多次欺詐並存在不公平競爭行為。聲明稱,「證據表明,唯冠台灣和蘋果代理商在2009年12月23日簽訂的協議是因為蘋果的隱瞞欺詐行為和壓制事實促成的,所以2009年簽訂的協議是無效的。」
2000年,唯冠公司在全球許多個國家和地區分別注冊IPAD商標;深圳唯冠2001年在中國大陸注冊IPAD商標的2種類別。2009年蘋果與唯冠達成協議,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萬5千英鎊(約合5萬5千美元)價格轉讓給蘋果;蘋果隨即在全球銷售IPAD。
但IPAD在中國市場正遇到不大不小的阻礙——與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唯冠」)的商標侵權糾紛。2月2日,有消息稱,針對深圳法院的一審判罰,蘋果對該結果表達了不滿,准備再次提起上訴。另據媒體報導,「IPAD商標權案二審時間仍舊未定,但蘋果重新提出了多條訴訟請求。」昨日,記者一直未能聯系到深圳唯冠和案件的代理律師求證相關事宜。
蘋果與深圳唯冠有關IPAD在華商標歸屬權的問題始於2010年6月,當時蘋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深圳唯冠,要求確認其為IPAD商標專用權人。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開庭審理後,於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蘋果公司的訴訟請求。隨後,蘋果公司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其實蘋果與深圳唯冠的官司非常簡單,就是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灣唯冠把全球IPAD的商標賣給了蘋果,現在深圳唯冠說全球IPAD商標是賣給了蘋果,但是不包括中國;而蘋果說既然你的母公司全球商標都賣給了我,當然包括中國-----,就這樣頻臨死亡的深圳唯冠現在開始賴上蘋果,希望撈到一根救命稻草,官司因此而生,現在我們官司勝敗不要管他,因為這個法官會解決,而香港已經判唯冠不履行協議,蘋果勝訴。關鍵是中國各地的工商局為什麼如此積極?而且在終審沒有宣判之前,何況蘋果還給我們國家提供了無數的就業機會和稅收呢。
蘋果公司一直在與深圳唯冠進行接觸,洽談有關IPAD商標權事宜,但是在二審未判的前提條件下,深圳唯冠堅持不肯讓步,蘋果公司收購IPAD商標權一事或將擱置。
2月29日上午9時,備受外界關注的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科技有限公司間的IPAD商標權案在廣東高院二審開庭,當天上午7時許,法院門口便已人頭攢動,各境內外媒體以及當地民眾早早排隊等待旁聽。圖為蘋果方面出庭代表受到媒體圍堵。中新社發 縱濤 攝
法院認為,原告如果想購買深圳唯冠的商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與深圳唯冠簽訂轉讓合同,而本案所涉及的商標轉讓協議是台灣唯冠與IP公司簽訂的,並非原告與深圳唯冠之間訂立的。楊榮山雖是深圳唯冠的法定代表人,但也無權隨意處分公司財產。況且,楊榮山是以台灣唯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出現,授權書的內容及簽名蓋章均是台灣唯冠,與深圳唯冠沒有關聯性。去年11月17日,深圳中院一審駁回蘋果和IP公司的起訴。蘋果和IP公司隨即提起上訴。去年12月,深圳唯冠開始在廣東對蘋果授權經銷商提起訴訟,要求蘋果停用IPAD商標。IPAD商標之爭開始白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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