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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前一哥 林光宇判監緩刑 藉內幕買股贏錢 官指醉酒不足信 @ 2012-02-28T03: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林光宇內幕交易 緩刑 光宇內幕交易罪 宇內幕交易罪成 前民航處
概念:5個月緩刑2年 , 前民航處處長林光宇內幕交易罪名成立
核心提示:民航處前處長林光宇身為上市公司董事,進行內幕交易獲利7.9萬元,昨日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被告林光宇罪名成立。暫委裁判官嘉理仕直指,被告企圖以醉酒抗辯,解釋一時忘記自己身份,才不小心增持公司股票,說法難以取信,更形容被告是個不誠實及不可靠的人。
中新社香港2月27日電香港特區前民航處處長林光宇涉嫌內幕交易,27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5個月並罰款5萬港元,獲緩刑2年。 林光宇當日下午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判決。他涉利用內幕消息購入香港飛機工程公司(港機工程)股份,獲利近8萬港元。 身為港機工程非執行董事的林光宇
前民航處處長林光宇涉利用內幕消息購入香港飛機工程公司股份,獲利近8萬元,被控一項內幕交易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監禁5個月,緩刑2年,罰款5萬元。林光宇下午去到法院聽判決。裁判官表示,雖然林光宇聲稱飲醉酒,開董事會前購入港基股票,但質疑他
前民航處長林光宇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內幕交易罪名成立,判入獄五個月,緩刑兩年,另外罰款五萬元,及支付證監會調查費十萬零七千元。裁判官說,林光宇聲稱飲醉,在開非執董會議前,買入港機股票,但裁判官質疑他飲醉後,仍能由中環自行走到金鍾,並用電腦作復雜操作,
前民航處長林光宇涉內幕交易案,東區裁判法院今裁定他罪名成立,判監5個月,但緩刑兩年兼罰款5萬元。 裁判官批評林光宇不誠實和不可靠,作供時選擇性透露資料,質疑他飲酒後既能由中環自行走到金鍾,買股票時又能作准確的電腦操作,所以不接納辯方所指當時受酒精影響。
前民航處長林光宇涉內幕交易案,東區裁判法院今裁定他罪名成立。 裁判官批評林光宇不誠實和不可靠,作供時選擇性透露資料,質疑他飲酒後既能由中環自行走到金鍾,買股票時又能作准確的電腦操作,所以不接納辯方所指當時受酒精影響。 林光宇早前辯稱是次在太古收購港機工程
前香港民航處長林光宇涉內線交易案,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內線交易罪名成立,判入獄五個月,緩刑兩年,另外罰款5萬港幣,及支付證監會調查費10萬7000港幣。 身任上市公司港機工程非執行董事的林光宇,涉嫌在前年六月,獲知太古將收購港機股份,即私下買入4000股,獲利近8
前民航處處長林光宇涉利用內幕消息購入香港飛機工程公司股份,獲利近8萬元,被控一項內幕交易罪,罪名成立。林光宇下午去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判決。案情指,林光宇於10年6月4日獲悉太古集團(019)將於同年6月7日收購由國泰航空公司(293)持有的港機工程股份後,約40分鍾後便
被控內幕交易罪的前民航處處長林光宇, 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被判監禁5 個月, 緩刑2 年, 罰款5 萬元。 裁判官判刑時形容案情嚴重, 被告的行為令公眾失望, 法庭必須保障證券買賣制度, 量刑起點定於半年, 考慮被告過往沒有案底, 並且主動向證監會透露
《經濟通通訊社27日專訊》民航處前處長林光宇內幕交易案被東區裁判法院裁定內幕交易罪名成立。裁判官指,雖然林光宇聲稱飲醉酒,開董事會前購入港機工程(00044)股票, 但裁判官質疑林光宇飲醉後,能由中環自行走到金鍾,用電腦復雜操作,認為當時並無受酒精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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