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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在美提告 爭奪IPAD商標 @ 2012-02-26T22: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IPAD 蘋果 唯冠
概念:蘋果2009年12月23日 , 深圳唯冠IPAD商標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唯冠」)訴蘋果商標侵權案在上海浦東法院開審一天後即做出裁定:中止訴訟。同時,浦東法院還駁回了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責令被告蘋果停止銷售「IPAD」平板電腦的申請。
律師函中顯示了深圳唯冠參與IPAD商標的過程,並列出了一些細節。比如,最初溝通IPAD商標轉讓協議的員工都是深圳唯冠員工;深圳唯冠法務部總監麥世宏曾簽署IPAD中國大陸注冊商標的轉讓協議等。可以看出蘋果在澄清有關“深圳唯冠對商標權轉讓毫不知情”等“不實陳述”。
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師馬東曉指出,由於「IPAD」內地僅有的兩個商標權目前都歸屬於深圳唯冠所有,蘋果侵犯了深圳唯冠「IPAD」注冊商標專用權。深圳唯冠要求蘋果立即停止銷售帶有IPAD標志的平板電腦,拆除蘋果店面等場所含有「IPAD」的標識,銷毀含有「IPAD」的宣傳品,在全國發行的報紙登報消除商標混淆對唯冠造成的不良影響,並支付合理開支一萬元和本案的訴訟費。
上周五,深圳唯冠在北京召開媒體發布會,深圳唯冠董事長楊榮山稱,在IPAD商標轉讓交易中,作為擁有IPAD商標在中國內地市場使用權的深圳唯冠,「毫不知情」。深圳唯冠的代理人李肅則指責蘋果在這場交易中,使用了具有欺詐性質的不當手段。前晚,在出具的律師函中,蘋果稱深圳唯冠全程參與了IPAD商標轉讓交易,指責深圳唯冠「不實陳述」。
「蘋果,確實把IPAD產品做到盡善盡美,受到全球廣大用戶的喜好,但是,這個成功並不是一個理由。在它沒有取得IPAD商標的時候,就大舉進入中國市場。深圳唯冠就是要維護權益,使深圳唯冠得到一個合理的權益。」2月17日上午,深圳唯冠集團總裁楊榮山在國浩律師集團(北京)事務所正式召開新聞發布會上,就該公司起訴美國蘋果電腦公司侵犯唯冠公司IPAD商標使用權的原因,向在場的媒體記者做出總體說明。同一天,蘋果也打破沉默發表聲明說,「多年前已經購買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個不同國家的IPAD商標權。唯冠拒絕承認和履行涉及中國部分的協議。目前,香港法院已支持蘋果公司。中國大陸的訴訟仍在進行中。」
在唯冠國際推出IPAD十年後,2010年9月17日,蘋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蘋果公司)才在中國大陸,推出了同名的IPAD平板電腦。此前,蘋果公司也意識到商標權的問題是繞不過去的。自2004年起,蘋果公司便開始與唯冠國際在台灣的子公司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唯冠)進行接觸。
深圳唯冠科技與蘋果公司的IPAD商標權攻防戰,蘋果在上海取得一場勝利。中新社報導,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昨(23)日下午裁定,駁回深圳唯冠要求責令蘋果公司停止銷售IPAD平板電腦的申請,本案中止訴訟。
道瓊社17日報導,蘋果2009年12月23日同意支付3.5萬英鎊,向唯冠國際控股公司台灣分公司收購IPAD商標權,後者同意把南韓、泰國、新加坡和中國等地有關「IPAD」商標權的所有權利與利益,轉讓給蘋果,協議由一名唯冠代表簽署,似乎強化了蘋果已向唯冠取得IPAD商標權的主張。台灣唯冠2000年就在中國等地注冊IPAD商標權。
據稱,深圳唯冠要求蘋果停止銷售帶有IPAD商標的產品,拆除店面的相關標志,銷毀相關的宣傳品,在媒體上刊文來消除影響,並賠償訴訟費用一萬元等等。為證明IPAD商標權歸屬深圳唯冠,唯冠自帶了IPAD產品出席。不過,蘋果方面顯然也是准備充足。在外界看來,這是唯冠與蘋果之間的第三場法庭戰役,前兩次交鋒唯冠均取勝。去年12月初,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蘋果要求判IPAD商標專用權歸其所有的訴訟請求。蘋果後來提起上訴,該案本月29日二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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