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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禁售令遭駁回 唯冠申請覆議 @ 2012-02-25T09: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唯冠 蘋果 IPAD
概念:蘋果公司 , 深圳唯冠IPAD商標
23日上午,深圳唯冠起訴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侵害iPad商標權案在上海浦東法院進行一審開庭。深圳唯冠提出向法院提出訴前禁令,要求在此官司宣判前禁止蘋果上海貿易有限公司銷售iPad,並稱願意為可能對蘋果造成的損失提供擔保。同時,深圳唯冠還要求拆除店面的iPad商標,銷毀相關宣傳品,登報澄清,並要求賠償一萬元,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
    另外,唯冠與蘋果的訴訟戰火亦蔓延到美國。據悉,唯冠於2月17日在美國加州的高等法院對蘋果發起訴訟,指控對方在購買IPAD商標時存在欺詐,因此不應繼續享有該商標的所有權,要求法院禁止蘋果使用這一商標。
直到2006年,蘋果計劃推出IPAD時才發現,商標使用權歸屬於唯冠公司。強勢的蘋果隨即以「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為由,在英國對唯冠發起訴訟,可最終,卻是唯冠贏得了這場商標官司。經多方協商,2009年,蘋果和英國IP公司與唯冠達成協議,按公開資料的說法,「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價格轉讓給蘋果。」
就IPAD商標,唯冠深圳公司認為蘋果公司在獲取時有欺詐行為。曾有報導說,唯冠欲在美國索賠20億美元。坊間輿論一片嘩然,很多人都認為唯冠獅子大開口,逮著個有錢的主,就要求若干若干。不過,後續報導稱,唯冠方面「沒有提出具體賠償額」,唯冠「尋求的只是一個商業性質的合作,即把唯冠所有的中國大陸IPAD商標權賣給蘋果。」而有論者注意到,唯冠這個曾經的全球四大顯示屏制造商之一,今天已經非常困頓,大部分資產已遭法院凍結,前主席楊榮山更是在2010年8月就被法院頒令破產。
蘋果與深圳唯冠有關IPAD中國商標爭議越演越烈。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判定,蘋果經銷商深圳市順電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禁止銷售蘋果IPAD相關產品。這是IPAD商標糾紛開始至今,第一家被法院判定敗訴的蘋果經銷商。蘋果則公開當年在唯冠台北總公司所簽下的合約與往來書信,證實深圳唯冠當年確曾賣出商標。
在深圳唯冠的起訴狀中,對蘋果貿易公司提出的6項訴訟請求之一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銷售帶有原告注冊商標的平板電腦產品。對於深圳唯冠提出的禁售令申請,浦東法院認為,美國蘋果公司等與申請人之間就涉案商標因轉讓合同引起的權屬糾紛正在廣東省高院二審審理中,故涉案商標權歸誰所有尚不確定。法院遂依照民訴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對深圳唯冠此申請予以駁回。
此前,蘋果CEO庫克透露,IPAD的全球銷量已達5500萬台,銷售速度超過了IPHONE,在中國該產品占據了中國平板電腦市場超過70%的份額。2月6日,持有「IPAD」商標的深圳唯冠在上海向浦東新區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封殺蘋果對於「IPAD」商標的繼續使用、禁止蘋果IPAD的出售以及巨額索賠。不過,對於網絡渠道的下架,深圳唯冠代理律師馬東曉在接受采訪時曾表示,唯冠並沒有專門請求工商部門查封IPAD網絡銷售渠道。
2006年,蘋果推出IPAD時發現,IPAD商標權屬唯冠所有,蘋果以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為由,在英國控告唯冠卻敗訴;2009年,雙方談定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價格賣給蘋果。
蘋果與唯冠的矛盾仍主要集中在當年的商標權轉讓是否涉及大陸地區。唯冠方面稱,IPAD中國商標沒有賣給蘋果曾是當年蘋果公司承認的事實,雙方進行了長時期的轉讓談判;2010年8家銀行查封唯冠深圳公司後,蘋果還派律師與8家銀行協調有償轉讓該商標,但在蘋果公司強行使用IPAD商標後開始不認賬。
深圳唯冠是台灣唯冠集團在大陸的子公司,台灣唯冠之前將IPAD商標權出售給蘋果,但深圳唯冠公司表示,這項出售並不包括IPAD在大陸的商標權。
律師函中顯示了深圳唯冠參與IPAD商標的過程,並列出了一些細節。比如,最初溝通IPAD商標轉讓協議的員工都是深圳唯冠員工;深圳唯冠法務部總監麥世宏曾簽署IPAD中國大陸注冊商標的轉讓協議等。(羅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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