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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欺 唯冠跨海告蘋果 @ 2012-02-25T03: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蘋果 唯冠 IPAD
概念:蘋果公司IPAD商標
《京華時報》報道,深圳唯冠上周五在北京召開媒體發布會,深圳唯冠董事長楊榮山稱,在IPAD商標轉讓交易中,作為擁有IPAD商標在中國大陸市場使用權的深圳唯冠,「毫不知情」。深圳唯冠的代理人李肅則指責蘋果在這場交易中,使用了具有欺詐性質不當手段。而昨天晚間,在出具的律師函中,蘋果稱深圳唯冠全程參與了IPAD商標的轉讓交易,指責深圳唯冠「不實陳述」。
蘋果公司和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於2010年4月起訴唯冠科技(深圳),要求將唯冠科技在內地注冊的IPAD商標和IPAD注冊商標專用權歸其所有,同時要求賠償其訴訟損失400萬元人民幣。
本次判決給蘋果帶來一點空間,在中國迎戰 IPAD 商標權的斗爭,對蘋果而言中國不僅是一個大型消費市場,更是 IPAD 和諸多產品的主要生產基地。
2006年,蘋果推出IPAD時發現,IPAD商標權屬唯冠所有,蘋果以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為由,在英國控告唯冠卻敗訴;2009年,雙方談定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價格賣給蘋果。
直到2006年,蘋果計劃推出IPAD時才發現,商標使用權歸屬於唯冠公司。強勢的蘋果隨即以「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為由,在英國對唯冠發起訴訟,可最終,卻是唯冠贏得了這場商標官司。經多方協商,2009年,蘋果和英國IP公司與唯冠達成協議,按公開資料的說法,「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價格轉讓給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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