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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駁回唯冠禁售IPAD申請案件中止訴 @ 2012-02-24T14: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唯冠 IPAD 蘋果
概念:上海2月24日 , 深圳唯冠IPAD商標
據悉,蘋果周二晚間發布聲明稱,香港法庭公開支持蘋果公司,並於前天首次曝光IPAD商標權的判決書。在該判決中,法官表示,唯冠的行為有因在財務陷入絕境下而發起的陰謀,有理由相信,唯冠拒絕履行向蘋果移交IPAD中國商標權的義務,這違背了與蘋果之間達成的協議。蘋果將此作為駁回訴前禁令的重要理由之一。
蘋果公司和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於2010年4月起訴唯冠科技(深圳),要求將唯冠科技在內地注冊的IPAD商標和IPAD注冊商標專用權歸其所有,同時要求賠償其訴訟損失400萬元人民幣。
「IPAD之爭」始源唯冠 (00334) 當年透過台灣分公司出售IPAD商標與蘋果之時留有一手,令到商標只涉及大陸以外的全球地區。現時債台高築的唯冠動機非常明顯,就是要蘋果付出「可觀」的贖金,唯冠才肯為IPAD松綁放人。唯冠要求的贖金,據聞高達20億港元。
就IPAD商標,唯冠深圳公司認為蘋果公司在獲取時有欺詐行為。曾有報導說,唯冠欲在美國索賠20億美元。坊間輿論一片嘩然,很多人都認為唯冠獅子大開口,逮著個有錢的主,就要求若干若干。不過,後續報導稱,唯冠方面「沒有提出具體賠償額」,唯冠「尋求的只是一個商業性質的合作,即把唯冠所有的中國大陸IPAD商標權賣給蘋果。」而有論者注意到,唯冠這個曾經的全球四大顯示屏制造商之一,今天已經非常困頓,大部分資產已遭法院凍結,前主席楊榮山更是在2010年8月就被法院頒令破產。
上海浦東新區法院昨天駁回深圳唯冠要求責令被告蘋果停止銷售IPAD的申請,並中止該案的訴訟。蘋果雖然暫勝一仗,保...
而在中國市場,蘋果與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標訴訟糾紛已經糾纏3年。2011年年底,深圳中級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蘋果要求認定唯冠侵權的請求被駁回。而近日據媒體報導稱,唯冠方面於2011年初向北京一工商分局進行了投訴,其理由是因為該轄區內有蘋果在中國的5個直銷點之一,而工商分局已經立案受理。由於商標侵權案的處罰要根據非法經營額作為計算依據,有媒體報導稱,在去年6月份工商分局就確定了2.4億元的罰款,但因為蘋果提出異議,目前該罰單還尚未進入執行程序,該數字並沒有得到蘋果公司以及相關工商分局的確認。
直到2006年,蘋果計劃推出IPAD時才發現,商標使用權歸屬於唯冠公司。強勢的蘋果隨即以「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為由,在英國對唯冠發起訴訟,可最終,卻是唯冠贏得了這場商標官司。經多方協商,2009年,蘋果和英國IP公司與唯冠達成協議,按公開資料的說法,「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價格轉讓給蘋果。」
【解說】在事件不斷發酵的同時,各種質疑聲也在網上掀起熱潮。有網友認為, 深圳唯冠頗有放長線釣大魚的嫌疑。但也有人認為,無論唯冠科技背後有什麼目的,這都是正當的商業訴求,企業形象的問題並不能成為無視知識產權的理由。事實上,蘋果公司在華已不是第一次遭遇商標糾紛。2009年,蘋果就曾向漢王科技支付365萬美元達成和解,獲得後者在世界任何地方申請或注冊的所有與「IPHONE」相關的商標。一些業內人士分析,如果二審蘋果繼續敗訴,則可能面臨三種結果:一是與唯冠達成和解,但預計金額巨大;二是更換商標,但很可能面臨唯冠後續的訴訟,要求賠償過去兩年的侵權損失;第三,也是許多消費者不願看到的,iPad產品有可能退出大陸市場。
此前,蘋果CEO庫克透露,IPAD的全球銷量已達5500萬台,銷售速度超過了IPHONE,在中國該產品占據了中國平板電腦市場超過70%的份額。2月6日,持有「IPAD」商標的深圳唯冠在上海向浦東新區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封殺蘋果對於「IPAD」商標的繼續使用、禁止蘋果IPAD的出售以及巨額索賠。不過,對於網絡渠道的下架,深圳唯冠代理律師馬東曉在接受采訪時曾表示,唯冠並沒有專門請求工商部門查封IPAD網絡銷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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