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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標案由來 @ 2012-02-24T01: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IPAD 蘋果 唯冠
概念:蘋果上海 , 深圳唯冠IPAD商標
而在中國市場,蘋果與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標訴訟糾紛已經糾纏3年。2011年年底,深圳中級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蘋果要求認定唯冠侵權的請求被駁回。而近日據媒體報導稱,唯冠方面於2011年初向北京一工商分局進行了投訴,其理由是因為該轄區內有蘋果在中國的5個直銷點之一,而工商分局已經立案受理。由於商標侵權案的處罰要根據非法經營額作為計算依據,有媒體報導稱,在去年6月份工商分局就確定了2.4億元的罰款,但因為蘋果提出異議,目前該罰單還尚未進入執行程序,該數字並沒有得到蘋果公司以及相關工商分局的確認。
如今,蘋果IPAD商標權的爭奪焦點就在於台灣唯冠和深圳唯冠這兩個唯冠能否被視為一體?蘋果方面認為,台灣唯冠和深圳唯冠均屬於唯冠國際的子公司,“IPAD”商標轉讓協議是唯冠國際的集體交易行為。因此,蘋果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這兩個商標歸其所有。
「這份證據最終的認定,也許是蘋果公司是否能夠最終翻盤的一根救命稻草,」上海國年律師事務所的曲英華律師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我認為唯冠起訴蘋果的出發點主要是獲得賠償款,以便能夠順利重組。唯冠的策略是,第一步確定蘋果公司IPAD產品侵權;第二步向全國各地工商管理機關進行侵權產品投訴;第三步起訴蘋果公司要求對侵權行為進行賠償。」
蘋果11月17日起訴唯冠國際侵犯商標權案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故已於今年1月5日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蘋果此次提出了幾點上訴意見,其中包括認為該案應該適用香港特區法律判定;深圳唯冠通過書面授權唯冠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唯冠國際)在台灣的子公司,即唯冠電子簽署商標轉讓協議,屬於隱名代理行為,應該判定深圳唯冠所有的IPAD商標已經轉讓給蘋果公司。除此之外,蘋果還會將唯冠電子追加為被告人。但是,據專家指出,蘋果在二審勝算不大,因為蘋果想利用香港特區法律推翻此前認定,但是公認商標確權應該采用注冊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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