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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擬控IPAD侵權索155億 @ 2012-02-18T09: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IPAD 蘋果 唯冠
概念:蘋果公司IPAD商標
APPLE 與唯冠有關IPAD商標權的糾紛始於2010年6月,當時 APPLE 在深圳起訴唯冠,要求確認其為IPAD商標專用權人。2011年底,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APPLE 敗訴。隨後 APPLE 上訴至深圳高院,案件目前還在審理過程中。
記者在中國商標網上進行商標查詢,在商標名稱上輸入「IPAD」字樣查詢後,頁面顯示了47條結果,其中申請人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有2條,而蘋果公司的有16條,涵蓋了計算機產品、體育用品、皮革等9大類。除此之外,注冊IPAD商標的還有其他公司。資料顯示,唯冠申請IPAD商標日期為2000年1月10日,專用權期限一直到2021年6月20日。
直到2006年,蘋果計劃推出IPAD時才發現,商標使用權歸屬於唯冠公司。強勢的蘋果隨即以「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為由,在英國對唯冠發起訴訟,可最終,卻是唯冠贏得了這場商標官司。經多方協商,2009年,蘋果和英國IP公司與唯冠達成協議,按公開資料的說法,「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價格轉讓給蘋果。」
判決中說,唯冠違背了早前向蘋果轉讓「IPAD」商標的協議。它說,2009年12月,在首次發布其平板電腦一個月之前,蘋果通過一家名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TD.的子公司買下了IPAD商標權。文件顯示,蘋果發布IPAD之後,唯冠並沒有在中國內地向蘋果轉讓IPAD商標,而是要求蘋果公司為在中國內地使用這一商標支付1,000萬美元。
另,唯冠與蘋果間的IPAD專利權之戰越演越烈,公司總裁楊榮山揚言前往美國控告蘋果侵權,要求二十億美元賠償;該公司聲稱擁有在中國銷售IPAD的獨家權利,堅持如果沒有獲得賠償,蘋果就不得在中國使用IPAD商標,稍早也已要求上海法院禁止蘋果IPAD的銷售。
■「IPAD商標」侵權風波在內地愈演愈烈,聲稱擁有內地商標版權的深圳唯冠,已向京滬深圳等地工商部投訴,對蘋果「IPAD商標侵權」展開調查,阻撓銷售。深圳唯冠聲言,准備向內地海關申請禁止蘋果生產的IPAD出入口,可能嚴重打擊IPAD全球供應。內地傳媒稱,深圳唯冠想向蘋果獅子開大口,索100億人民幣。
中國海關指,要解決蘋果及唯冠在內地的IPAD平板電腦商標爭議,最好是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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