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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幣互換 擴大 |
概念:00億林吉特擴大至1800億元人民幣 , 中國人民銀行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續簽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
大陸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發布公告,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續簽中馬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從原本的人民幣800億元(約新台幣3751億元),擴大至人民幣1800億元(約新台幣8439億元)。 本次中馬協議有效期限為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2月簽署的雙邊本幣互換 |
財華社香港新聞中心中國人民銀行周三公告,與馬來西亞央行續簽了雙邊本幣互換協定,並將互換規模擴大逾一倍。 央行網站刊登的新聞稿稱,互換規模由原來的800億元人民幣/400億林吉特擴大至1800億元人民幣/900億林吉特,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
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續簽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並擴大互換規模,凸顯出中國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步伐在龍年繼續穩步邁開。 來自中國央行的網站顯示,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於2012年2月8日續簽了中馬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由原來 |
人民網北京2月8日電(記者曹華)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經國務院批准,今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續簽了中馬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由原來的800億元人民幣/400億林吉特擴大至1800億元人民幣/900億林吉特,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2月8日 |
中國人民銀行今日表示,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續簽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並將互換規模擴大逾一倍。 人行稱,互換規模由原來的800億元人民幣(400億林吉特),擴大至1800億元人民幣(900億林吉特),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自2008年末以來,中國已與15個國家及地區分別 |
財華社香港新聞中心經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續簽了中馬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由原來的800億元人民幣/400億林吉特擴大至1800億元人民幣/900億林吉特,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2009年2月8日簽署的原雙邊本幣互換協議自續簽之日起失效。 |
國央行周三發布公告稱,中國央行與馬來西亞央行續簽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並擴大了互換規模。 公告稱,中馬雙邊本幣互換規模從原來的人民幣800億元擴大至人民幣1800億元(約合286億美元),有效期為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公告稱,中馬雙方認為,雙邊本幣互換協議的 |
(中央社台北8日電)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今天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續簽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由原來的人民幣800億元,擴大至1800億元,有效期為3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人行晚間在網站公布,經大陸國務院批准,人行今天續簽上述協議。 雙方認為,雙邊本幣互換 |
新華網吉隆坡2月8日電(記者林昊)馬來西亞國家銀行和中國人民銀行8日宣布將雙邊本幣互換協議延長3年,同時將協議規模增至1800億元人民幣/900億林吉特。 原協議由兩家央行於2009年簽署,為期3年,互換規模為800億元人民幣/400億林吉特,經雙方 |
大陸人行今(8)日公布,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續簽中馬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由原來的800億元人民幣/400億林吉特,擴大至1800億元人民幣/900億林吉特,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延。 自2008年末以來人行已分別與15個國家及地區分別簽署貨幣互換協議,以進一步加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