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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菲承諾出資10億賠償漁民損失 @ 2012-01-26T11: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康菲 賠償 漏油 中海油
概念:
欒樹海等29名海產養殖戶的訴訟請求是,要求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賠償對他們因溢油事故造成的養殖損失2.347億元;其次,要求二被告支付703萬元的鑒定費用;第三,承擔案件的訴訟費用。訴訟理由是,29名養殖戶在河北省唐山市樂亭縣的海灘從事水產養殖,由於康菲公司漏油污染造成了養殖的海參、車蝦大量死亡,同時,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沒有向社會公布污染的事實,造成養殖戶誤將含有油污的海水納入了養殖池。2011年7月11日,養殖戶發現養殖池內的海參和車蝦大量死亡,發現損害之後,29名養殖戶分別委托了鑒定機構對污染的原因進行鑒定。鑒定報告顯示,養殖池內海水、海藻有大量的石油烴,對於受損的海參、車蝦進行檢驗的結果是,石油烴不合格造成養殖物的死亡。
    6月4日、17日,中國海洋石油公司與美國康菲石油公司合作項目———渤海蓬萊19-3油田作業區B平台和C平台先後發生漏油事故。7月5日,國家海洋局正式通報了溢油事故,稱該事故對附近海域造成重大污染。7月6日,中海油、康菲就溢油事故道歉,隨後康菲被勒令停產。8月19日,國家海洋局聯合國土部、能源局等七部委組成聯合調查組,徹查事故原因。11月12日,聯合調查組認定該事故為責任事故。
中海油(883)公布收到中國天津海事法院的應訴通知書,內容提及有29 名海產品養殖戶起訴康菲中國和中海油,指去年的漏油事故造成其養殖的海產品死亡,要求賠償海產品損失2.3 億元人民幣及鑒定費用704 萬元人民幣,並承擔有關訴訟費用。若以賠額金額2.4 億元人民幣計算,有關款項祗占中海油去年上半年純利0.6%,相信對集團整體盈利影響不大。
內地傳媒報道,中海油(00883)母公司中海油集團,日前收到天津海事法院發出的《應訴通知書》,有關河北省唐山市樂亭縣 29名海產養殖戶起訴康菲中國及中海油集團,認為去年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造成其養殖損失,要求賠償養殖損失約2.346億元人民幣及監定費用703.72萬元人民幣,並承擔訴訟費用。中海油已就上述事件咨詢法律顧問意見。
北京華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賈方義走在康菲溢油事故訴訟維權的最前端。2011年8月初,賈律師以個人名義向青島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以及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海油和康菲石油設立100億元的賠償基金,進行生態賠償和生態恢復。賈律師向本刊記者轉述了法院的答復,「公益訴訟屬於新型案件,須上報請示」,因此這場被稱為「標桿」性質的公益訴訟在法院立案門檻前止步。賈律師表示,「渤海是中國13億人的財產,海洋污染侵害了中國的每一個人」,因此他提起的訴訟是有依據的,但是法院並未表態。賈律師表示,他已於2011年11月30日向全國人大提交立法修訂意見,希望將公民納入公益訴訟原告范圍中。他認為「《民事訴訟法》修正案將公民排除在公益訴訟原告之中,不利於環境保護權益的維護。」
11月18日,律師賈方義與山東煙台牟平區的養殖戶代表在京召開了「媒體見面會」,宣布30名養殖戶正式向青島海事法院起訴康菲、中海油,要求兩被告承擔侵權連帶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3000余萬元。而此前的8月9日,賈方義還以公民個人名義,以中海油和康菲公司為被告,向青島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海南省高院遞交了環境污染公益訴狀。
2012年1月10日,中海油公司控股股東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收到天津海事法院發出的《應訴通知書》。河北省唐山市樂亭縣的29名海產品養殖戶就蓬萊19-3溢油事件起訴康菲石油和中海油,認為事故造成他們養殖的海產品死亡,要求賠償損失2.34億元及鑒定費用703.72萬元。
8月初,北京華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賈方義向青島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以及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針對康菲公司和中海油的環境公益訴訟,要求中海油和康菲石油設立100億元的賠償基金,進行生態賠償和恢復,但是訴狀遞交後就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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