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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地方機構或個人均不得設立黃金交易所 @ 2011-12-28T12: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黃金交易
概念:
【政策法規】央行︰禁止在金交所及上期所外設黃金交易所(中心)
劉雪城認為,在上海金交所產品開發相對緩慢情況下,可嘗試由商業銀行推出貴金屬遠期合約、貴金屬期權等銀行間的槓桿化產品,建立一個與上海黃金交易所相互補充的銀行間黃金衍生品交易市場。
·央行:黃金交易所僅保留上海金交所和期交所
人行等五部委遏炒金潮 禁上海交所和上期所外設黃金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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