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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對一手樓銷售提反建議 地建會倡規管只適用於樓花 @ 2011-12-22T03: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地建會 規管 面積 一手樓
概念:
【明報專訊】政府正就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作出諮詢,雖然由多家發展商組成的地建會對有關措施表示歡迎,但認為部分內容與透明與公平的目標不符。該會昨正式向政府提出五大立場,其中認為規管一手住宅物業應該只適用於未建成物業;另包括房屋委員會在內,都理應接受同一套法規監管等。
至於地建會建議建築面積亦納入價單公布,許智文認為於采用實用面積作基礎的同時,提供建築面積資料亦無不可,相信不會產生混亂。另外,對於房委會是否應納入規管,他認為一手樓規管的立法精神,是源於過去所接獲的投訴,若房委會過去一直自律,就沒有急切性及必要性立法規管,這方面市場的爭議亦較少。
政府正就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建議,進行公眾諮詢。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表示,向政府提出反建議,價單除公布實用面積尺價,亦希望容許公布建築面積尺價,以便同二手樓宇比較,及列明每個單位所攤占公共設施、康樂設備及走廊所占面積,認為可提高透明度,讓買家清楚了解。商會又建議三日前派價單的措施,應該提供彈性予發展商,如有買家一次過買幾個單位自住,或作為公司宿捨等,可容許酌量減價。有份向政府反映意見的,仲包括四名發展商代表,包括長實地產投資總經理葉建明、恆地執行董事黃浩明、新地代理執行董事周國賢及信置營業部總經理田兆源,黃浩明及周國賢表示,希望政府清楚列明何謂誤導性資料及失實陳述,避免為業界設下陷阱,出現冤獄。
對於政府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地產建設商會指,支持合理規管一手樓銷售,但認為只應適用於樓花單位,因為現貨一手樓買家可實地視察,交易本質上與二手樓買賣沒有分別。商會又指,原則上支持文件建議,以實用面積為計算尺價基礎,但認為貿然更改指標,會令市場混亂,特別是同一個項目,若兼具一、二手物業交易,混亂會更明顯,建議實用面積尺價及建築面積尺價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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