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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市確定自發債承銷團 上海最快下周初發行 @ 2011-11-08T15: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發債 上海 地方債 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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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知情人士也對本報確認,目前,上海試點發行地方債已選定交通銀行、上海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擔任主承銷商,並組建了大約20家機構參與的承銷團,已於10月底進行了投標。
經國務院批准,在歷經兩年的中央「代發代還」的過渡之後,決定自2011年開始,上海、浙江、廣東、深圳四個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四地可在國務院批准的發債規模限額內,自行組織發行本地區政府債券的發債機制。2011年政府債券期限分為3年和5年,期限結構為3年債券發行額和5年債券發行額分別占國務院批准發債規模的50%。實行市場定價,並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
10月20日,財政部的一則消息讓地方政府看到了希望。當日,財政部發布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下稱《辦法》),《辦法》規定,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成為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並指出,債券為記賬式固定利率附息債券,期限結構為3年債券發行額和5年債券發行額,分別占國務院批准的發債規模的50%。
第三,銀行貸款展期。鑒於經過審計大多數地方政府債務確實用於基礎設施等民生建設,中央政府會承認這些債務的合法性。同時,因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為減少利息負擔,多采用「短貸長投」的方法,借入一年期貸款做長期投資使用。為避免平台公司短期貸款集中到期違約,基本的做法是:債務合法化,短期貸款展期為長期貸款,但明確加上每半年一次還本付息的緊箍咒。與銀行債務展期性質相近的解決措施還包括允許地方政府發行更多的地方政府債券,甚至是境外人民幣債券。但目前看,在國內買債的主體可能還是銀行,此舉只是在銀行資產負債表內部的變化,但期限可能因此延長。有鑒於此,我們認為決策層允許上海、浙江、廣東、深圳4地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是可喜的制度性創新和進步,但當前並非救治方案中的關鍵。
國務院批准上海等4地發行地方債,受此刺激,盤中一些涉足區域保障房的房地產股大幅拉升,中天城投(000540)被大單封住漲停,雲南城投(600239)大漲逾8%,合肥城建(002208)漲4.87%,帶動整個房地產板活躍。
上周四,廣東省財政廳對省內各金融機構和省銀監局、證監局等監管團體通報了自行發債情況,並邀請各國債承銷團參與地方債承銷。據披露,廣東省財政廳將選擇20家機構參與發行,並計劃在11月底前完成發行工作。
從消息面看,國務院批准上海浙江廣東深圳等四地試點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此舉將為地方融資平台的清理提供資金支持,有助於緩解地方債對於銀行系統構成的風險。因而也刺激著銀行等金融板塊走強,成為今日護盤的一大力量,掩飾著股指的跌幅。但長期看,如果地方政府管理不善,或自行發債無限或對象審核不嚴,都極有可能構成舊債滾新債的更大的風險。銀行及地產股成為護盤主力;因而看似利好資訊,但市場亦不乏將其解讀為利空資訊的人群,從今日盤面可見,此消息並未對市場起到利好的提振和刺激作用,相反弱勢尚在延續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大陸國務院10月20日批准浙江、上海、廣東和深圳4座城市試點地方政府自行發債,並批准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據了解,本次浙江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規模為80億元人民幣,3年期和5年期各占一半。
至於改善地方融資能力方面,上月20日,財政部發布公告,中國國務院正式核准包括上海、浙江、廣東和深圳等4個經濟發達地區自行發行地方債,初部集資規模是2,000億元人民幣,是17年以來,第一次重新批准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若發債成功,未來省市在資金方面,會減少對銀行的依賴,同時,亦可以強化地方政府對償還債務的責任,新措施能否順利過渡地方債務危機,仍須拭目以待。
財政部10月20日稱,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27日,廣東省計劃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69億債券發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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