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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營業稅_調高起征點 @ 2011-11-01T06: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增值稅 營業稅起征點
概念:
財政部日前發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上調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修訂後的細則從11月1日起施行。分析人士表示,此舉旨在貫徹國務院關於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要求,減輕小微企業稅負。
財政部宣布,明天(11月1日)起將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上調,以減輕小企業的稅賦負擔。其中,營業稅起征點上調至月營業額為5,000-20,000元,原起征點為1,000-5,000元。企業增值稅起征點將上調至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原起征點為2,000-5,000元。
財政部信息顯示,中小企業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已經於2002年起提高過,一是將銷售貨物的增值稅起征點幅度由月銷售額600元-2000元提高到2000元-5000元;將銷售應稅勞務的增值稅起征點幅度由月銷售額200元-800元提高到1500元-3000元;將按次納稅的增值稅起征點幅度由每次(日)銷售額50元-80元提高到每次(日)150元-200元。二是將按期納稅的營業稅起征點幅度由月銷售額200元-800元提高到1000元-5000元;將按次納稅的營業稅起征點由每次(日)營業額50元提高到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當然,中央政府已采取一些改革措施,如從9月1日起把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從2000元上調到3500元。本月早些時候,當局還提高小型企業的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並在上海試行增值稅改革。
而對於財政上的支持,李志浩認為,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顯然最具吸引力,但起征點上調涉及企業運營成本中物價上漲、生產資料、交通運輸等多方面因素,以及稅務部門所能接受的稅收減少數額,要經過多方因素的權衡之後才能確定最終的上調額度。
昨日,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增值稅、營業稅修改內容來看,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調整為:(一)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二)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三)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而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調整為:(一)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5000~20000元;(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3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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