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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和三星達成專利權交叉授權協議 @ 2011-09-29T09: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三星 微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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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又將兩家Android裝置制造商列入到其支付行動專利授權金的名單中:宏碁與優派(Viewsonic)。與宏碁的協議涵蓋了微軟在其執行Android的平板電腦與智慧型手機的專利,與優派的協議則包括執行Android或Chrome OS的平板電腦與手機。關於兩家公司的支付金額並未對外透露。">
微軟(MSFT)宣布與三星電子簽訂協議,交叉授權兩家公司專利權組合,廣泛涵蓋相互產品。按照協議,MSFT將從三星Android手機與平板電腦收取權利金。此外,兩家公司同意合作開發與行銷Windows手機。
另外,根據外電報導,宏達電挾自谷歌(Google)買來的專利權,對蘋果提出9項行動裝置專利技術的侵權訴訟,三星證券分析師呂家霖說,此次訴訟應是Android陣營的首波反擊,雖然輸贏難定,但只要能逼迫蘋果談交叉授權問題,Android平台陣營即可望擴大。
蘋果與微軟這兩個老冤家在1997年卻建立了合作關系,盡管蘋果的Mac電腦不用微軟的Win-dows在蘋果經歷了12年的經營虧損後,喬布斯需要為蘋果注入新的資金,因此他開始向比爾·蓋茨尋求合作,蓋茨最終向蘋果投資了1.5億美元。還有蘋果與三星的關系,哪怕今天蘋果在全世界多個地方與三星進行專利訴訟,打得不可開交,但至今三星還是蘋果最重要的液晶屏和半導體存儲器供應商。應了商場那句老話: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跟敵人合作,不僅需要勇氣,還要有很高的EQ。
微軟對Android系統專利的爭論和這條新聞都表明微軟並沒有放棄對自己擁有的Linux專利的保護。微軟之前一份牌照交易手冊公布了從2007年開始和SUSE(現在為Attachmate所有)、Linspire、Melco、Fuji Xerox和以及三星等公司之間關於Linux專利的交易。和微軟之前的Linux專利保護案例不同的是,這次卡西歐使用Linux和相關技術的費用並沒有被公布出來。
在過去三星會與專利授權商談判,皮特·康利認為三星應該獲得webOS專利,哪怕付的錢會多一些。他認為,三星獲得專利可以帶來獨一無二的競爭優勢。三星是引用webOS專利最多的企業,它也是最合理的購買者。有了專利,三星便可以在專利戰中應對蘋果。
為了阻止Android 平台陣營對蘋果領域的蠶食,蘋果掀起專利代理人戰爭,對采用Android 平台的業者,包括:宏達電(HTC)、三星、摩托羅拉(Motorola) 與邦諾(Barnes &Noble) 等業者展開侵害專利的指控,以防止競爭者的產品進入市場。此外,蘋果除了與EMC、微軟、甲骨文(Oracle) 等公司合作收購了Novell 涵蓋Linux 和虛擬化等開放軟件的882 項專利外,還與微軟和RIM 等競爭對手結盟,以45 億美元氣走Google,搶下北電網絡公司(Nortel Networks) 的6 千件專利。目前並傳聞蘋果將繼續搶標Google 另一家擁有上萬件無線通訊專利的InterDigital 公司。
諾基亞可以專心於市場了,可剛剛從被告席上走下來的蘋果又要匆忙登上原告席,因為蘋果和台灣宏達電(HTC)、韓國三星之間的專利官司還要繼續。自2010年3月起,蘋果就多次起訴HTC,稱其侵犯iPhone的多項專利;之後的2011年4月蘋果又對三星提起訴訟,稱其「明目張膽地復制iPhone和iPad」。如果再往前翻翻舊賬,還能發現蘋果與微軟、英特爾、惠普、柯達、摩托羅拉、亞馬遜甚至包括紐約市政府都有過專利官司的記錄。據不完全統計,僅2010年蘋果公司的專利訴訟就多達46件,諾基亞27件,摩托羅拉44件,三星32件。
微軟總顧問布拉德·史密斯(Brad Smith)和知識產權律師霍拉西奧·古鐵雷茲(Horacio Gutierrez)在博客中稱:「去年已經與HTC達成專利授權協議,此次又與三星達成類似協議,這意味著兩大Android手機廠商都開始從微軟獲得專利授權,而這兩家廠商去年占據美國Android手機出貨量一半多市場份額。」
收購摩托羅拉對Google的意義不言自明。意欲借Android稱霸移動市場的Google如果想獲得足夠的專利實力,那麼就必須將老牌的手機及通信制造商做為收購對象,因為這些制造商當年都積極參與了GSM、CDMA等標准的制訂,在發展過程中也積累了大量專利,並與其他對手有專利相互授權協議。確定目標後問題就變得簡單了,值得收購的廠商只有摩托羅拉、諾基亞和索尼愛立信。背靠大股東的索尼愛立信日子過得並不算太差,更重要的是很多專利實際上掌握在愛立信手中,收購愛立信將必須附帶收購它手中很多網絡基站的相關專利,並不劃算。諾基亞雖然江河日下,但是卻早已擺明了立場,堅定地站在了微軟一邊。而只有摩托羅拉,經過拆分後,摩托羅拉被分為專攻軍警、工業用通訊的摩托羅拉解決方案以及專注於手機的摩托羅拉移動兩家公司,收購摩托羅拉移動不會涉及太多與移動終端市場無關的資產。另外,摩托羅拉移動近幾年一直在為東山再起而苦苦掙扎,而且是Android的忠實擁躉,早在2007年Google宣布Android之時摩托羅拉就是首批加入開放手機聯盟的成員。綜合考慮多方因素,收購摩托羅拉移動將是Google最明智的選擇。
2011年7月1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行政法官做出初步判定,裁定台灣地區智能手機廠商宏達電(HTC)侵犯了蘋果於今年3月所控的10項專利權中的2項;8月10號德國法院正式頒布初步禁令,禁止三星Galaxy Tab 10.1平板銷售,德國杜塞爾多夫法院裁定,歐盟(不包括荷蘭)禁止進口和銷售三星Galaxy 10.1平板電腦;另外,微軟2011年第二季度向HTC收取6000萬美元專利費——這些廠商所被訴侵權的產品,無一例外采用的是Android操作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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