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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大通白思佳:港股IPO新规提高制度包容性,提振市场信心财经新闻Financial News @ 2025-08-03T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港交所 回拨
概念:新股公开 , 市场定价机制
最具争议性的修订是有关公开发售回拨机制上限的变动。根据谘询总结,港交所落实为公开发售部分引入两机制供上市公司选择【图】,其中机制A把公开认购部分初始分配额设定为5%,可视乎公开认购的超购倍数,回拨至最高35%;机制B则允许把公开认购的初始分配份额设定为10%至60%之间,但无回拨机制。港交所亦规定,发行人把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售股份的至少40%分配至建簿配售,比例较谘询建议的至少50%有所调低。
港交所就优化规定刊发谘询总结,最终收到1253份意见,略作修订及厘清后采纳大部分建议,上市规定主要变化包括首次公开招股时,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容许上市申请人于机制上二拣一,当公开认购部分超额认购倍数逾100倍,最大回拨百分比由原本建议的20%上调至最多35%,或要求发行人事先选定一个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比例,下限为发售股份10%,上限60%,没有回补机制。
港交所修订IPO回拨机制。(资料图片)
8月1日|港交所就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的谘询文件刊发谘询总结,并就持续公众持股量的建议展开进一步谘询。香港交易所表示,拟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A或机制B,作为首次公开招股发售的分配机制。其中,机制A下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最大回拨百分比由原建议的20%上调至35%;机制B则引入新的机制选项,要求发行人事先选定一个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比例,下限为发售股份的10%(上限为60%),并无回补机制。机制B下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最大百分比,由原建议的50%上调至60%。
港交所IPO新规下周生效 回拨机制上限35% 基石投资者保留六个月禁售期
【明报专讯】港交所(0388)于昨日收市后公布首次公开发售(IPO)及公开市场改革的谘询总结,先前提出的大部分建议于修订后获采纳。新《上市规则》将于下周一(4日)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发行人,以及所有在该日或之后刊发上市文件的新上市申请人。市场争议最大的IPO回拨机制,港交所收到共1212份回应,逾千名个人人士中、只得8%赞成原建议,港交所最终仍决定改变现有高超购倍数最多回拨至50%的机制,改为引入新制定的A、B两套机制(见表1)。机制B下即使录千倍超高倍数超购,最低或只有10%公开发售。
香港交易所(00388)拍板落实提高新股建簿配售部分的最低分配份额至40%,较原建议至少50%有所减少,另调整回拨机制,将于下周一(4日)生效。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现时的新股市场非常活跃,正在处理中的申请数目更创下纪录,是次改革的目的为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所以希望尽快实施新规,让更多正在申请上市的企业可以受惠,而不至于错失发行新股的时机。
值得留意的是,港交所表示会继续与各方持份者一同研究在香港建立场外交易市场(OTC)的可行性,惟未有公布进一步行动细节。李惟宏期望,港交所能尽快就建立OTC市场机制,以满足市场需求,帮助上市公司建立一个更完善的退市机制,亦保障投资者权益,让他们有一个公开平台处理退市公司的股份。
港交所(00388.HK)修订IPO回拨机制 8月4日生效
港交所优化IPO定价机制:公开认购回拨比例调整至35% 保留基石投资者6个月禁售期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拟允许新上市申请人在首次公开招股(IPO)时选择机制A或机制B作为发行分配机制。机制A下公开认购部分最大回拨百分比由20%上调至35%;机制B引入新选项,要求发行人事先选定分配比例,范围为10%至60%,无回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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