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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培忠父子涉瞒秘密买壳被控串谋欺诈罪成 @ 2024-12-10T00: 返回 新闻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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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谋欺诈| 詹培忠父子串谋欺诈罪成 涉隐瞒“卖壳”协议 新威国际中午暴跌近半
詹培忠父子涉隐瞒秘密“买壳”协议 串谋欺诈罪成
香港文汇报讯 前立法会议员詹培忠及其儿子詹剑仑,涉在配售可换股票据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时,隐瞒秘密“买壳”协议,串谋诈骗联交所、该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会和股东,涉及的犯罪得益逾4000万元。詹父子等3人否认控罪,案件今日(9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法官练锦鸿裁定詹培忠父子及涉洗黑钱的女被告,全部罪成。
案件在区域法院审理。詹培忠父子被控两项串谋欺诈罪,二人在案发时分别是上市公司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及董事会主席,涉嫌于2013年至2015年间跟一名商人马钟鸿秘密达成“卖壳”协议,由商人向詹培忠父子支付2.1亿元,以控制“亚洲资源”70%至75%已发行股本,詹培忠父子向亚洲资源董事会及股东隐瞒有关协议,并使公司通过配售新股及可换股票据,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亦隐瞒联交所有关协议。
案情指出,詹培忠案发时为亚洲资源 (00899)(现改名为中加国信)大股东,詹剑仑则为时任公司主席。詹培忠父子被指在2013年7月至2015年11月期间串谋马钟鸿诈骗亚洲资源、董事会及股东,隐瞒马钟鸿与詹培忠和詹剑仑达成协议,即马钟鸿会以2.1亿买壳,致亚洲资源董事会批准配售占公司当时已发行股本566.67%的可换股票据,目的是增加该上市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而从而促进该买壳协议的执行。
詹培忠父子等涉隐瞒秘密“买壳”协议 被控串谋欺诈 辩方申永久终止聆讯
原文刊登于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詹培忠父子涉隐瞒-卖壳-协议-串谋欺诈罪成/514207?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
詹培忠父子涉隐瞒“买壳”协议 被裁定串谋欺诈罪成
判词又引述法证会计师的分析,指买卖亚洲资源股票、票据资金的来源及去向极之曲折盘旋,不可能是普通的商业活动,裁定詹培忠父子与马钟鸿等达成买壳交易的协议,亦有按协议买得大部分亚洲资源的股份,目的是控制公司让马钟鸿在香港融资收购内地物业;詹培忠父子向亚洲资源董事会及股东隐瞒有关协议,并使公司通过配售新股及可换股票据,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亦隐瞒联交所有关协议。
练官批评本案同谋者私相授受,为了私人得益、利用财技把一间上市公司当作私人财产转卖,受害者除了是亚洲资源之外,亦是公司的小股东,他们除了未能得到强制性要约收购这选择之外,亦令其私人投资变为他人生财工具。买壳交易本身虽非犯法,亦无需向联交所申报;但其执行方式,尤其发行票据的目的以及隐瞒买卖股票者身份以避免上市科质疑,令董事会未能发挥其应有作用,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因而令公司及股东受到损失,更令上市科未能执行其公众责任。练官终裁定詹培忠父子2项串谋欺诈罪成,另不接纳王蓓丽证供,亦裁定其洗黑钱罪成。
控罪指,内地商人马钟鸿于2013年欲收购空壳上市公司亚洲资源,并与詹氏父子接洽,同意以逾2亿元“买壳”。但詹培忠父子涉嫌隐瞒“卖壳”协议,并在两个月内透过配售新股及发行可换股票据,这些票据的价值甚至达到原本股本的5倍,藉此摊薄原股东的股权,使马钟鸿能安排亲信吸纳股份,最终掌握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詹培忠父子隐瞒“买壳”协议,串谋欺诈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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