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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设立虚拟资产场外交易发牌制度 展开2个月谘询|本地|商业电台 881903 @ 2024-02-09T16: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虚拟资产 交易
概念:虚拟资产场外交易发牌
证监会提醒投资者,应只在获证监会发牌的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否则或不受保障,如不确定平台的监管状态,可查核证监会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投资者应查核平台是否在“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及“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名单”上,亦应不时及无论如何必须在下月1日前查核平台的监管状态。
投资者应提防在不受规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的风险。如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终止运作、倒闭、遭黑客入侵或出现任何资产被挪用的情况,投资者或有可能损失在该平台上持有的全部投资。投资者可能难以向与香港并无任何连系的平台提出追索,亦可能无法循法律途径获取赔偿。如对任何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持牌状况有任何疑问,请参阅证监会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提醒公众,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名单”上的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仍在处理中,会否获批准乃属未知之数,因此在这些平台上进行买卖存在风险。这些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最终可能不获发牌,因为证监会可能退回或拒绝其申请。在此等情况下,这些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或须结束其在香港的业务,且其名称可能被放入“结业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内。因此,投资者亦应不时查核“结业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
证监会指,投资者应查核交易平台是否在“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及“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名单”上。在“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上的平台已获证监会正式发牌。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名单”上的平台,包括在香港营运并已在今年2月29日或之前向证监会提交牌照申请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过渡期将在本月底届满,在港经营的交易平台,要在2月29日或之前向证监会申请牌照,否则要在5月底结束在港业务。证监会指,投资者应在3月1日查核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状态,如使用的平台在香港营运,并且不在“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名单”上,应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及早作好准备,例如结束在这些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帐户,或转移至获证监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
据官方公告,香港证监会(SFC)希望提醒投资者,应只在获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如投资者不确定他们现正用来进行买卖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状态,可查核证监会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
证监会表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的过渡期安排将于本月底届满。证监会表示,在港经营的交易平台要向证监会申请牌照,才可继续经营,若未有申请要在五月底结束营业,呼吁若投资者使用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港营运而不在名单上,投资者应在五月底前作好准备,例如结束帐户或转移至获发牌的平台上买卖。另外,身兼促进股票市场流动性专责小组的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会继续与港交所研究,建议中长期措施促进股市可持续发展。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称:“包括提升股市的竞争力、促进股市可持续发展,其实亦都包括交易买卖差价收窄,这个会在上半年展开的工作,扩大互联互通的方案,包括在股票市场上的互联互通,尽量引入更加多的在香港市场的产品于内地资产作为标的产品,亦都会争取东盟地方以及中东一些新的市场,无论是欢迎他们来香港上市或是资金来香港成立基金公司,令到我们注入更加多新的流动性。”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虚拟资产生态圈亦包括一些场外交易所(OTC),多数以实体铺或网上平台形式营运,容易接触到普罗大众,去年一些有关无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诈骗个案,亦有场外交易所参与其中,误导投资者将资金转至这些无牌平台,因此认为有需要把场外交易所纳入监管,并将于短期内就拟议的监管框架展开谘询。
证监会提醒投资者, 应该只在获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 如投资者不确定现正使用的平台监管状态, 可查核证监会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 证监会强烈促请投资者, 应只在获证监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 因为在无牌平台上进行买卖可能会不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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