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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银行|ZA Bank拟向散户推虚拟资产交易服务| am730 @ 2023-05-24T16: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虚拟资产 交易 平台 散户
概念:生效散户下半年 , 香港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目前内地禁止投资者交易虚拟资产,被问到持牌平台能否向内地人提供服务、会否出现透过“翻墙”交易的监管漏洞,蔡氏强调,所有营运者向其他地区的用户提供服务时,须确保符合当地的监管要求,例如查核用户的网络地址(IP ADDRESS),有否违反当地的监管。在现行反洗黑钱法例,已规管交易平台识别用户来源地。换言之,平台须确保客户有没有透过“翻墙”交易。
证监会表示,欢迎已准备好遵守指引的营运者申领牌照,而无意申领牌照的营运者,则应以有序方式结束香港业务。蔡钟辉指出,如交易平台于6月1日前在港已有业务运作,需于9个月内向证监会申请牌照。他又提醒,根据新指引,如海外交易平台未有领取香港牌照,不可在香港招揽用户,协助平台宣传的KOL等亦会触犯法例,证监会将积极监察及执法。他又称,以内地散户为例,由于不同地区有不同监管要求,交易平台有责任遵守相关地区的规则,证监会亦会要求交易平台不能接受相关地区散户开户,平台需设检查用户的IP地址等措施,防止相关地区的散户在港开户。
事情有了进展。今日香港证监会宣布自6月1日起生效加密货币监管规定,允许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向散户投资者提供服务,而散户投资者在适当的保护措施下可以交易BTC、ETH等代币。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强制发牌制度6月起生效,虚拟银行ZA BANK宣布计划向散户推出虚拟资产交易服务,将寻求监管批准,让散户能经APP使用法定货币买卖虚拟资产,回应香港市场对虚拟资产日益增长的需求。
答:证监会新监管制度对象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投资者若在海外平台买卖,将不受新制度监管,在出事后不受证监保障。不过,值得注意,若有交易平台在香港没有领牌而以广告、代言人等方式招生意,属刑事罪行。
除此之外,关于自营交易,证监会同意允许第三方市商进行市商活动,但目前的禁止自营交易的规定是全面性的,甚至禁止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集团公司持有任何虚拟资产仓位。因此,证监会已修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允许关联方通过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以外的渠道进行程式交易。
证监会早前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谘询,共接获152份意见书,绝大多数同意容许持牌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服务的建议,当中回应的人士要求指引要涵盖投资者保护,例如如何处理及妥善保存客户资产、避免利益冲突等,而《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将于6月1日生效,证监会称,未来会为业界提供相关的指引细则。
本港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6月起生效,并容许零售投资者参与大型加密货币。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临时主管蔡钟辉表示,预期下半年将有容许散户交易的平台合规运作,但强调在6月1日或之前,仍不允许散户参与虚拟资产交易,日后将刊发指引及常见问题集予业界,以厘清更多细则。
HASHKEY旗下HASH BLOCKCHAIN为本港两间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之一,已获证监会第一类(证券交易)及第七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正式牌照。集团旗下合规交易平台HASHKEY PRO于第二季正式上线,最初将提供作交易的虚拟资产类别,包括比特币(BTC)、以太币(ETH)等。
证监会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发表谘询总结,指引6月1日起生效;料下半年有虚拟资产交易
证监会宣布,明天将公布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监管规定的谘询总结,该发牌制度会在今年6月1日生效。多间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已表明或传出有意申请虚产平台牌照,包括全球最大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BINANCE)、火必(HUOBI GLOBA,前称火币)等。
ZA BANK拟推虚拟资产交易服务 散户可用法定货币买卖
证监会周二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发表谘询总结,所有在港运作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于今年6月1日起受到规管,并需在同日起9个月内申请牌照,作为过渡,已作出申请的平台仍可继续营运,但要在获牌后才能合法向散户提供服务,料最快下半年才可提供。证监会中介机构部临时主管蔡钟辉表示,该会将考虑平台符合所有监管要求的能力作出是否发牌的判断,而客户要符合相应要求,才能被平台接收,平台提供的可交易资产亦要符合流动性等要求。至于海外平台,所有于6月1日前不在本港营运的平台需获取牌照,否则将属刑事罪行,无牌海外平台在香港积极宣传同属犯罪。证监会金融科技组主管黄乐欣指,该会将于6月1日后积极打击违法广告。蔡钟辉表示,因不同地区有不同要求,不接受内地投资者进入本港市场,交易平台需透过审查IP地址等方法获知投资者所在地。《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将于5月25日刊登,该指引订明交易平台的标准和规定,包括如何稳妥保管资产、分隔客户资产、避免利益冲突及网络保安。(JC)#虚拟资产交易 #证监会
证监会公布,《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将于6月1日生效。 证监会中介机构部临时主管蔡钟辉表示,暂时未有平台可给予散户投资者买卖虚拟资产,预料在指引生效后,散户最快在今年下半年,可于获发牌的交易平台进行买卖。 蔡钟辉强调,若本地虚拟资产平台并非在条例实施前已经运作,或者海外平台在指引实施后仍没有牌照,都不能在香港进行虚拟资产交易业务,亦不能在港宣传推广,否则需负上刑事责任;而现正营运的平台可于条例指引生效后9个月内申请牌照。 他又指,获发牌的平台亦需确保其客户有没有透过“翻墙”进行交易,并确保IP地址是否来自不能买卖虚拟资产的地区,强调需要遵守相关地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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