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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Infinity 欢迎证监会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发详细指引 @ 2023-05-24T0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资产 证监会 散户
概念:生效散户下半年 ,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谘询
证监会将与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继续合作,提醒投资者有关在不受规管的平台上投资的风险。特别是尽管有关制度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但证监会尚未批准任何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服务,且现有大部分公众可接触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均不受证监会监管。
本港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6月起生效,并容许零售投资者参与大型加密货币。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临时主管蔡钟辉表示,预期下半年将有容许散户交易的平台合规运作,但强调在6月1日或之前,仍不允许散户参与虚拟资产交易,日后将刊发指引及常见问题集予业界,以厘清更多细则。
证监会表示,欢迎已准备好遵守证监会标准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申领牌照,而无意申领牌照的营运者,则应以有序方式结束香港业务。现有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下持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有12个月过渡期,准备全面遵守《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
证监会(SFC)发布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规定谘询总结,宣布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指引将于周四(25日)刊宪,并于今年6月1日生效。证监会中介机构部临时主管蔡钟辉表示,已在监管要求当中增加投资者保障措施,例如在接受散户投资时平台须确保合理及适当性,对可交易的虚拟资产亦会有流通性及市值要求。 证监会表示,所有在港经营业务、或向本港投资者积极推广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均需获证监会发牌,否则将触犯刑事条例。他提醒,若有人士帮助无牌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或招揽他人参与投资虚拟资产活动,亦同样触犯法例。 他指出,目前暂未有平台获批可在香港向散户投资者提供服务,预计要到今年下半年才会有平台获批向散户提供交易服务,会方将就相关持牌机构可提供的服务,以及常见问题再公布补充指引。 蔡钟辉指,由于不同地区对虚拟资产交易有不同法规要求,会要求平台营运者完善措施,以确保用户投资行为符合当地法规,包括检查用户所使用的IP地址等。被问到其他地区例如中国投资者或透过虚拟私人网络(VPN)进行虚拟资产交易,他表示现行反洗黑钱条例亦有规管交易平台识别用户来源地。 至于NFT等去中心化产品的监管,证监会金融科技组主管黄乐欣表示,
《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5 月25日刊宪。该指引订明多项适用于持牌交易平台的标准和规定,包括稳妥保管资产、分隔客户资产、避免利益冲突及网络保安。证监会将就新监管规定提供额外指引、其他实施细节(包括牌照申请程序),以及过渡安排的详情。
证监会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发表谘询总结,指引6月1日起生效;料下半年有虚拟资产交易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新发牌制度将于下月生效,并计划开放散户投资虚拟资产,据报有持牌机构正在准备乘势集资。彭博引述消息报道,虚拟资产金融服务商HASHKEY GROUP计划以超过10亿美元的估值,筹集1亿至2亿美元(约7.8亿至15.6亿港元)。
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早前表示,该谘询合共收到逾150份回应。该谘询建议容许散户可透过本港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买卖大型虚拟资产,预料比特币(BITCOIN)和以太币(ETHER)等主流加密货币日后可供散户于持牌平台上进行买卖。
证监会周二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发表谘询总结,所有在港运作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于今年6月1日起受到规管,并需在同日起9个月内申请牌照,作为过渡,已作出申请的平台仍可继续营运,但要在获牌后才能合法向散户提供服务,料最快下半年才可提供。证监会中介机构部临时主管蔡钟辉表示,该会将考虑平台符合所有监管要求的能力作出是否发牌的判断,而客户要符合相应要求,才能被平台接收,平台提供的可交易资产亦要符合流动性等要求。至于海外平台,所有于6月1日前不在本港营运的平台需获取牌照,否则将属刑事罪行,无牌海外平台在香港积极宣传同属犯罪。证监会金融科技组主管黄乐欣指,该会将于6月1日后积极打击违法广告。蔡钟辉表示,因不同地区有不同要求,不接受内地投资者进入本港市场,交易平台需透过审查IP地址等方法获知投资者所在地。《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将于5月25日刊登,该指引订明交易平台的标准和规定,包括如何稳妥保管资产、分隔客户资产、避免利益冲突及网络保安。(JC)#虚拟资产交易 #证监会
证监会公布,《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将于6月1日生效。 证监会中介机构部临时主管蔡钟辉表示,暂时未有平台可给予散户投资者买卖虚拟资产,预料在指引生效后,散户最快在今年下半年,可于获发牌的交易平台进行买卖。 蔡钟辉强调,若本地虚拟资产平台并非在条例实施前已经运作,或者海外平台在指引实施后仍没有牌照,都不能在香港进行虚拟资产交易业务,亦不能在港宣传推广,否则需负上刑事责任;而现正营运的平台可于条例指引生效后9个月内申请牌照。 他又指,获发牌的平台亦需确保其客户有没有透过“翻墙”进行交易,并确保IP地址是否来自不能买卖虚拟资产的地区,强调需要遵守相关地区的规定。
证监会:散户最快下半年可在发牌交易平台买卖虚拟资产
【16:43】【加密货币】证监会: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规定6月1日起生效 散户可参与大型代币交易
证监会宣布,明天将公布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监管规定的谘询总结,该发牌制度会在今年6月1日生效。多间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已表明或传出有意申请虚产平台牌照,包括全球最大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火币等。 证监会表示,该谘询合共收到逾150份回应。该谘询建议容许散户可透过本港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买卖大型虚拟资产,预料比特币和以太币等主流加密货币日后可供散户于持牌平台上进行买卖。 不过,同日马来西亚证监会公布,已对火币及其首席执行官李林采取行动,指控其在马来西亚未经注册的情况下,“非法运营”经营数字资产交易所,勒令交易所停止运营,同时要求投资者立即撤回所有投资并关闭账户。 马来西亚证监会公开谴责火币和李林,已命令停止在该国的运营。火币早前宣布申请香港虚产平台牌照,计划在香港设立新办事处,相信香港将会成为最重要的加密货币中心之一,并称计划未来一半时间都会留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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