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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消费券|收$200手续费套现消费券$4800 Carousell商户图以八达通机违规助套现- 晴报- 家庭- 热话 @ 2021-06-22T16: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消费券 八达通
概念:八达通套现消费券
【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八达通/ALIPAYHK/WECHAT PAY HK/TAP & GO】政府今日(18日)公布电子消费券申请安排,焦点落在透过八达通申领。使用八达通人士必须在七个月内在合资格商户消费4,000元,才可获得第三期的1,000元,消息人士表示,政府不会限制最后一期1,000元的使用,即不限商户及时间,除了可用于缴水电费等外,原来也可藉退回八达通卡“套现”。
被问到以八达通领取消费券的市民,可否在商店购物后退货,或者领取消费券后退回八达通卡套现,甘志深指出,套现行为不值得鼓励,亦不应该做,强调公司有恒常机制,可以监察商户及用家有无不正常交易。
登记人只需如常将八达通卡放于商户的读写器上拍卡,或透过“八达通”应用程式,使用八达通卡作网上付款,即可使用八达通卡内的消费券。跟八达通卡兼容的网上商户,有HKTVMALL、百佳网上超级市场、友和YOHO等。
八达通公司曾表示,为协助中小企新商户处理消费券付款,将于消费券计划期间,如果商户下载商用版八达通程式,可获赠流动收款机,不用收取手续费。如该发帖文商户是新商户,最多可净袋200元。
政府将向每名合资格市民派发5,000元电子消费券,7月4日登记、最快8月1日收到第一期消费券。然而登记尚未开始,便有人在二手拍卖平台“CAROUSELL”表示可助市民“套现”现金券,从中收取4%手续费。商户称会以八达通机收取价值5,000元的消费券,再向“买家”直接支付4,800元现金套现。当局提醒,私下买卖消费券对双方都有风险,如发现不寻常交易会交由执法机构跟进。
政府推出的5,000元电子消费券,两周后即下月4日开始接受登记,最快8月可经4间支付工具营运商—八达通、ALIPAYHK、WECHAT PAY HK及TAP & GO,领取首笔2,000元。当局为防市民套现或存入银行作储蓄,使用消费券时有诸多限制,例如禁止将消费券金额转至电子钱包等,但网民似乎“不套不快”,纷纷在网上分享套现想法,希望“善用”手上突如其来的5,000元。
【5000元电子消费券/登记申请方法资格/套现】政府电子消费券计划详情终于公布,新来港人士及香港永久居民须符合2个条件才可以申请,7月4日起开始登记,而ALIPAYHK(支付宝)、八达通OCTOPUS、TAP & GO拍住赏及WECHAT PAY HONG KONG(微信支付)4个指定支付工具各有不同限制。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早(19日)出席电台节目时指,消费券计划有弹性,希望尽量兼顾所有人需要,令市民“洗钱洗得开心”。他承认,透过退回八通达卡将最后一期八达通消费券“套现”,在技术上可行,但相信对市民诱因不大。
她提到,八达通已经表明领取消费券的用户,不容许通过利用八达通钱包提现卡内款项,除非消费完5000元才解禁,避免市民套现。另外,八达通都会回顾市民过往的消费记录,审视有否用于不适用计划的地方。
对于有商户声称可收取手续费替顾客套现八达通的消费券,王学玲提醒,私下买卖消费券对双方都有风险,营办商亦会监察交易纪录,发现不寻常或故意合谋套配会通知当局,或将商户列入黑名单,不可再参加消费券计划,甚至交由执法机构跟进。
然而,政府近日已多次提醒,市民切勿合谋套现消费券,否则可能会违法。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辖下的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早前提醒,私下买卖消费券对双方都有风险,发现不寻常或故意合谋套现,或将商户列入黑名单,甚至交由执法机构跟进。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亦指,若发现有人合谋套现消费券,不排除会按照法律作出追究,涉事商户亦会被列入黑名单。
八达通第3期款项1,000元使用不受商户及时间限制,除了可用于缴水电费等外,消息人士承认也可退回八达通卡“套现”,但认为要这样做的人不多。至于一旦遗失八达通卡,可以上网报失,消息人士指根据八达通现有政策,需三小时后才生效,期间如有损失,卡主要自行承担。
她直言不鼓励市民将电子消费券套现,因现时4间储值支付平台提供不同优惠,实际价值比5,000元的消费券更多,但对于有二手拍卖网站商户声称可利用八达通机协助市民套现,她强调营办商会监察交易纪录,如发现有不寻常或故意合谋套配将会通知当局,或将商户列入黑名单,使其不能再参加消费券计划,甚至会交由执法机构跟进。
如何防止市民退货套现,陈表示,市民消费后货品不合心意欲退回无可厚非,不希望在此设关卡设限,除八达通以外,3个支付平台会直接退款致消费券消费券电子钱包,至于使用八达通付款者,商户可决定退货或退款,但指若出现特殊情况,不排除将相关商户列入黑名单,如发现有人合谋套现消费券,不排除会按照法律作追究,又认为市民套现诱因不大,因其他范畴都需要花费金钱。
另外,市民如以八达通领取消费券,最后一期的$1,000用途及时限将不受限,包括可用作交水电煤、隧道费等,甚至可以透过退卡套现。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承认理论上市民可将金额套现,但强调政府及八达通公司在技术上,有能力追查最后一期消费券的使用范围,但因不希望施加复杂的条款为市民带来麻烦。至于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则指,相信大部分市民仍然将该$1,000用于本地消费,套现诱因不大。
【5000元消费券】市民与商户合谋套现消费券 或被列入黑名单
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表示,虽然八达通最后一期消费券不设用途及时限,但相信大部分市民仍会把金额用于本地消费;为防止有市民故意利用退货条款把消费券套现,市民以消费券购物后退货,会退回消费券而非现金,消费券使用期限若即将届满,会获发一张特设的消费券,使用期限为1个月。
●【消费券】营办商监察可疑交易 若涉套现或剔除商户交执法部门(按这里)
将分三期发放消费券的八达通亦表示,如市民想用消费券购买较昂贵商品,可要求商户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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