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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反垄断】阿里巴巴“二选一”遭重罚逾182亿元人币、2019年境内营收4% 阿里:诚恳接受(第四版) - 香港经济日报- 即时新闻频道- 即市财经- 新经济追踪 @ 2021-04-10T16: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阿里巴巴 垄断 重罚
概念:中国反垄断 , 阿里巴巴垄断行为
阿里巴巴 (09988)因“二选一”行为被内地处以历来最大的反垄断罚款。内地市监局周六(10日)宣布,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及第四十九条,对阿里巴巴在中国境内网售平台实施“二选一”行为作出行政处罚。阿里巴巴需缴交罚款金额相当于2019年境内销售额4%,共计182.28亿元(人民币,下同)(约216亿港元)。阿里巴巴表示,将于下周一(12日)香港时间上午8时召开分析师电话会议讨论行政处罚决定。
公告表示,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今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阿里巴巴反垄断】阿里巴巴“二选一”遭重罚逾182亿元人币、2019年境内营收4% 阿里:诚恳接受(第四版)
大陆电商巨头阿里巴巴因“二选一”遭反垄断处罚,阿里巴巴集团今〈10〉日发布公告表态,坚决服从,将强化依法经营。
评论称,阿里巴巴集团自2015年以来,为阻碍其他竞争性平台发展,企图巩固自身市场地位,获取不当竞争优势,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限定商家只能与其进行交易,已经违反《反垄断法》关于“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
北京开铡!阿里巴巴涉违《反垄断法》遭重罚800亿、进行“全面整改”、连续3年提交报告
官方指,阿里巴巴实施的“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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