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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开展“以房养老”保险试点 @ 2014-06-24T1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以房养老 试点
概念:保监会6月23日 , 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新京报讯 (记者梁薇薇 白金坤)6月23日,保监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俗称“以房养老”)试点正式启动。北京、上海、广州及武汉将自7月1日起试点。新京报记者从保监会得知,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保险公司开展试点的申请。
昨日(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以房养老”政策正式落地。
由于保险版“以房养老”中,保险公司将承担更多的风险,所以上述人士还对房价下跌等风险表示担忧。为防止房价下跌造成的损失,通常美国的保险公司会采用再保险机制,而有分析认为,等国内“以房养老”形成一定规模后,才会随之形成再保险机制。另据上述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试点的业务规模需要,未来不排除考虑分保全排。”
马欣) 今日,保监会正式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投保人群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至此,保险业“以房养老”试点
【新华社北京廿三日电】保监会今日正式发布的指导意见称,七月一日起,未来两年,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将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以房养老”商业保险正式开闸。
不少于20亿元,且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至此,保险业“以房养老”试点
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将试点为期2年的以房养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指,拥有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后保险公司获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京华记者牛颖惠
答:去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并由保监会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保监会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课题组,对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开展反向抵押业务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搜集整理了过去几年在部分地区开展的多种形式的以房养老实践探索的有关做法和经验,组织保险行业就如何发挥保险业在风险管理、养老服务方面的优势,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进行了研究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指导意见》。
“以房养老”试点政策落地四城市 保险公司持谨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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