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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自发自还需要刚性约束 @ 2014-06-19T1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地方债 广东
概念:148亿元人民币地方债 , 2014年广东省政府债券评级报告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称,将于6月23日招标发行148亿元地方债,包括5年、7年和10年三品种,在今年的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中拔得头筹。作为首只进行评级的地方债,2014年广东省政府债券获新世纪评级给予AAA的
    记者获悉,今年财政部首次允许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青岛、广东、深圳、宁夏等十个省份和地区自发自还地方债,为规范2014年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信用评级工作,财政部要求各拟自发自还地方债地区,应择优选择一家信用评级机构,对其地方债进行信用评级报告,其要求十个试点地区地方债信用评级等级划分为三等九级,符号表示为:AAA、AA、A、BBB、BB、B、CCC、CC、C。其中C级表示“不能偿还债务”,“AAA级”则为最高等级。
2014年,为进一步推进地方债发行改革,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选取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青岛、宁夏、江西等10省(区、市)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其余地区的地方债仍由财政部代发代还。
广东是首批10个试点省市中首个正式启动的省份。“广东确定地方债的主承销商,意味着中国地方债工作开启了‘自发自还’模式。”杨卫华说。
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广东将试点发行“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规模控制数为148亿元(不含深圳数据,下同)。在昨日召开的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作了《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详细披露这148亿元地方债的“去向”。
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的10个地区中,广东成为首个发债地区,148亿政府债将于6月23日招标。
为有效防控地方债“自发自还”的风险,财政部要求试点地区开展债券信用评级以及债券信息披露。择优选择信用评级机构,并与信用评级机构签署信用评级协议。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沈梅红向记者透露,广东在全国首先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将在省政府债券发行前7个工作日,向社会发布独立客观的评级报告。
从“自行发债”转向“自发自还”是地方财政“开前门”的一个突破。以往虽然上海、广东、浙江、深圳、江苏和山东已经可以“自行发债”,但债务主要由财政部代为偿还,暗含中央隐形担保,意义非常有限。实际上也可以看到,过去地方债的发行利率甚至有不少低于同期二级市场国债利率的情况出现,显示受行政审批与隐形担保影响,债券定价机制扭曲。而此次首次提出“自发自还”,是决策层有意推动财税改革,降低隐形担保的重要尝试。
首只自发自还的地方债正式亮相,广东省抢得试点地区头筹,并获得了AAA级的最高债项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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