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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钜源公司05年3月总结余6000万 @ 2014-06-19T1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陈钜源 证人
概念:6000万元 , 陈钜源公司05年3月
当控方完成对证人提问后,则到陈钜源的辩护律司向证人提问。辩方律师先向证人指出,今次控方对陈钜源作出的指控之一,是与陈钜源利用其私人公司掩饰或隐藏款项有关。辩方律师指出陈钜源早于1990年,联同其妻子在瑞银开设联名户口,并在2000年时将其子女加入为授权签名人。因此认为该私人公司户口可被视为陈钜源家庭使用户口,对此证人表示不反对。同时证人亦不反对私人公司开设户口,并非是为了掩饰的说法。
主控官问到,本票与支票的分别,证人表示,是客人以现金向银行购入,用以确实向收款人付款。主控官再问到,是否等同银行开出的支票,以及单从本票无法得知款项其实是由陈钜源的公司支付,证人确认是。
许仕仁涉贪案,今第27天在高院聆讯,第二名证人瑞银诉讼及调查部董事张至贤作供,继续讲解陈钜源控制的VILLALTA公司于05年第二季月结单户口的情况。
证人确认 , 在 05年 6月, 第4被告新地执董陈钜源公司的户口 , 曾经汇出一笔约1080万元的款项到瑞银香港分行, 并指示银行发出本票, 向第5被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支付 1080万元, 他又指, 单从本票无法知道款项是由陈钜源的公司支付 .
控方传召第二名证人、瑞士银行香港分行一名男职员出庭作供。证人确认银行其中一个客户是VILLALTA公司,是新地执行董事陈钜源名下的海外公司,在瑞银开立户口,亦指出VILLALTA的授权签署人除了陈氏夫妇外,另有陈钜源的一对子女。
证人确认2005年6月下旬,第四被告新地执董陈钜源,曾从其公司的新加坡瑞银户口,
控方继续传召瑞士银行香港分行职员张至贤作供,证实陈钜源持有的投资公司,其瑞银新加坡分行户口,在2005年6月底通过外汇买卖、定期存款及短期贷款滚存资金,并将资金汇返香港,之后开出1080万的本票给关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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