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点

许仕仁行会申报利益拥湾仔物业两公司 @ 2014-06-13T12: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申报 作供 行会秘书 利益 许仕仁案
概念:许仕仁1970年 , 首名证人行会秘书黄洁怡
于2012年11月19日出任行会秘书的黄洁怡供称,她应廉署要求就本案的行会成员提供了于2005年6月30日至2009年1月20日的申报利益资料。黄指任何行会成员的申报利益资料都在行会秘书处网页公开供公众查阅,目的是要开放政府政策及让市民监察行会运作。她续说,任何获委任的行会成员都需要向行会申报个人利益,包括有否接受公司受薪职位、有否向客户提供服务、名下公司、物业、会籍、是否担任公司董事、有否出任机构委员会成员等,之后成员需要每年更新利益申报表。
许仕仁涉贪案,今第23天在高院聆讯,行会秘书黄洁怡今早继续出庭作供,指她应廉署要求,提供行会申报利益指引,有关指引由行会秘书处发出,令成员向行政长官能提供公平公正的意见,若涉及个人利益,必须申报及避席。
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以及新地联席主席郭氏兄弟涉及的怀疑巨额贪污案, 行政长官办公室行政会议秘书黄洁怡出庭作供。她指由于行会成员要向特首提供意见以制定政策,为求做到不偏不倚及公正,行会成员有利益申报的制度。
此外,行会成员亦须每年更新申报利益,但制度有赖成员自己的申报,但一切申报内容均在行会秘书处网页查到。
行政会议秘书处秘书作供指,成员须于开会讨论前或期间申报利益,由特首决定是否须避席,而成员或其配偶收取逾2,000元礼物亦须申报。首名出庭作供的证人为行政会议秘书处秘书黄洁怡,黄指行政会议协...
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贪案昨继续审讯,控方传召首名证人、行政会议秘书黄洁怡作供。她指行会成员如对个别议题有利益冲突要主动申报,特首有权要求避席,成员每年亦要向特首更新利益申报,包括于机构受薪职位、替客户提供服务,以及自己与配偶收到逾二千元的礼物。
联席主席郭氏兄弟怀疑贪污案,在高等法院续审,首名控方证人为行会秘书处秘书黄洁怡,她作供指出,确认05至09年许仕仁担任政务司司长及行会非官守成员期间,只申报过在湾仔有住宅物业、持有两间无商业活动的公司,以及一间准备将来于两岸进行投资的公司。其中,06及08年以机密形式申报,而秘书处疑已遗失05及07年其财务申报记录。 (RH)
黄氏又提到,当行会成员获委任时便须每年进行利益申报,申报的责任在于成员身上。若成员或其配偶收到超过2,000元的礼物,便应申报。而所有定期利益及礼物的申报登记册均会上载于行会秘书处网页,公众可查阅,以秉持开放政府的方针及让市民可监察行会运作。(PH/A)

 

易发投资 | 首页 |  登录
流动版 | 完全版
论坛守则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私隐条款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C) 2025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