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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港闻- 官押后开庭提醒陪审团勿乱猜测 @ 2014-06-12T05: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许仕仁
概念:412万元 , 许仕仁2005年4月
【太阳报专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于在任前后收受新鸿基地产集团贿赂案昨在高院续审,控方完成开案陈词,今开始传召证人作供。主控官DAVID PERRY昨向陪审团简介许任内处理西九龙文化区及马湾发展项目情况,直指新地在两项目都有重大商业利益,但许一方面看似公平公正地主导,一方面却收取新地巨额金钱,俨如新地安插在政府里、值得付予数以百万元的“自己人”,并指许的作为是滥权。
控方认为,许仕仁明知新地在西九项目中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而他对新地而言亦是很有价值的东西,但他担任公职期间收取新地巨款,成为新地在政府中的耳目,亦变相继续为新地担任顾问,是不当及贪污的行为。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九八——二○一三。相关新闻详刊A6版
许仕仁、郭炳江、郭炳联到法院应讯,主控官提到许仕仁 2005 年任司长时,指自己没有向郭氏提供过西九意见,没有利益冲突,但事实是他当时收了新地逾千万元,质疑许仕仁是欺骗同事及公众,控方又提到许仕仁 2007 年的记事簿, 6 月 1 日仍是司长,记事簿写上 T KWOK 和 WKCD ,控方指是有关郭炳江和西九, 7 月卸任司长做行会成员后,记事簿上仍然见到郭氏, 8 月底他分别和郭炳江及郭炳湘会面,到 9 月 12 日当时司长唐英年主持西九记者会当日,许仕仁记事簿有三个项目与立法会、记者会和西九有关,第二天就和陈钜源见面,到 9 月 22 日,许仕仁再和郭炳江见面,郭炳联同日记事簿亦提到和郭炳江吃饭,邀请了许仕仁,到 11 月许仕仁又和郭炳江会面,控方指这天陈钜源将 1200 万元汇到新加坡。
主控官在开案陈词说,许仕仁在05年就任司长前2个月,收受郭炳联412万5千元,郭炳联解释是特别花红,但主控官认为,款项是新地给许仕仁任职司长的“甜头”。
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及新地郭氏兄弟涉贪案,主控官继续开案陈词,提到许仕仁在03年2月14日任职积金局行政总监时,已搬入新地提供的礼顿山相连单位,同年5月积金局董事局投票决定、是否续租新地有利益的国金写字楼,许仕仁投了赞成票,但他没有披露与郭氏兄弟、正商议约1千万元的顾问合约,以及入住礼顿山。
【NOW新闻台】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和新地郭氏兄弟涉嫌贪污案,控方继续开案陈词,交代许仕仁收受新地逾三千万元的详情。主控官形容,许仕仁是“政府里头的新鸿基人”,在西九项目和马湾发展,都给予新地好处。
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怀疑贪污案,上午续审,继续由主控官作开案陈词,提及在05年6月许仕仁就任政务司司长前数日,与新地就他居住的礼顿山相连单位签署新租约,30个月租金合共480万元,许仕仁以市价支付租金,但实际上郭炳江同时期却向许仕仁支付了480万,主控官说,身为政务司司长的许仕仁其实是新地的人。
控方指,许仕仁任职积金局行政总监时,已与郭氏兄弟洽谈年薪一千万元的顾问合约、免费入住礼顿山相连单位,及免费租用办公室,但许仕仁在2003年积金局董事局投票决定,是否续租新地旗下国金办公室,没有披露自己有利益冲突,并投了赞成票。许仕仁当时已入住礼顿山,并花费130多万元装修及订造家俱。
主控官指出,郭炳联05年4月涉嫌向许仕仁提供412万元。根据许仕仁提供的收据,款项是新地支付的顾问费,但款项支付期去到06年2月,当时他已就任政务司司长,不可能为新地提供顾问服务。
涉及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的怀疑贪污案,昨日选出的3男6女陪审员到庭。
主控官形容,许仕仁在任时作为特区政府第二号人物,就职前涉嫌收受郭氏兄弟多笔巨额款项,是滥用职权;又指许仕仁出任积金局行政总监,涉嫌隐瞒接受新地利益,有严重利益冲突。
控方指前行政长官董建华 3 月辞职,当时传媒已经报道,许仕仁是政务司司长大热人选,相信许仕仁当时亦应该知道自己会是司长,所以 3 月已终止与新地的顾问合约,似乎是想断绝与地产商的关系避嫌,而控方认为郭氏兄弟当时给钱许仕仁,是想他成为新地在政府的耳目。
{新地案}主控官:许仕仁任政务司司长早上 收取470万元
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与新地高层涉贪案在高等法院的继续审讯,控方昨日披露许仕仁出任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行政总监时,在续租中环国金中心办公室事件上有严重利益冲突,许仕仁当时投票支持续租国金中心作办公室,但没有申报与新地洽谈顾问合约。控方指出,许仕仁与郭氏三兄弟提及对礼顿山大宅有兴趣,之后就免费入住礼顿山,而许仕仁向廉政公署解释,当时获三个月免租,因礼顿山单位两度爆水管造成水浸,故要求新地以免租当作赔偿,但控方直斥其讲大话,因许仕仁同期曾写信表扬管理公司,而单位其实只是漏水,许仕仁乃是蓄意隐瞒,以权谋私。记者:林于铃、陈超铨
主控官陈辞指,许仕仁2005年4月已与新鸿基地产中止顾问合约,但仍以他持有的德福企业有限公司收受新地每月37万多元薪金,长达11个月,总值412万元。主控官质疑许仕仁提供的收据显示,款项是2005年4月至06年2月期间由新地给他作为顾问费,但2006年许仕仁已就任政务司长,不可能为新地提供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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