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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财经】控方指郭炳联早料许仕仁任政务司司长 @ 2014-06-10T1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许仕仁 控方 郭炳联
概念:郭炳联412万5千元 , 许仕仁2000年1月25日
控方在庭上读出仕仁的2007年日志,内容反映每当许仕仁去立法会倾谈西九项目前后,都跟郭氏兄弟见面及晚饭。控方认为,从许仕仁及郭炳联日志,可见两人会面吻合及频密。
2005年5月的一天,郭炳联还曾在日记中记下“5:00PM TK RE RAFAEL HUI RE PACKAGE”,而TK为郭炳江英文名THOMAS KWOK的缩写,RAFAEL HUI则为许仕仁。控方认为,日记内容显示出郭炳联曾向许仕仁提供某种形式的优待。
控方指,2005年6月21日曾荫权获中央委任为新一届行政长官,6月27日有记者见曾荫权及许仕仁在中银大厦晚饭离开,6月30日曾荫权便公布委任许仕仁为政务司司长。控方引述郭炳联的日记,在此段期间,郭氏兄弟频密地见许仕仁。
许仕仁涉贪案今第18天在高院聆讯,控方继续开案陈词,指郭炳江及郭炳联给“甜头”予许,作为对方利用职权提供好处。
主控官指出,2005年春天,多份报章不断报道董建华将辞职,郭炳联在2月28日及3月1日的日记中写上∶“致电许仕仁谈论董建华”,又于3月7日在日记写上致电许谈论九巴前途;两日后,即董宣布辞职前一天,郭炳联又写上致电许谈论行政长官及政务司司长问题;而在董建华辞职当日,郭炳联的日记写上∶“TUNG RESIGNING GOOD AND LOT OF ENERGY ”,意思是董建华辞职是“好”、“充满活力”,同一天,日记亦写有“TRIP TO OFFICE TALK TO T CHAN CALL RAFAEL HUI ”,意思是到办公室见陈钜源(案件第四被告、新地执董),以及致电许仕仁。另外,在郭炳联6月下旬及7月上旬的日记中,同样提到他致电或约见许仕仁,讨论曾荫权及西九项目。控方在庭上解释,同年6月16日,曾荫权在没竞争对手下当选新一任特首,许仕仁将被提名及获任命为政务司司长。6月21日曾正式被委任为特首,4天后他向中央推荐许仕仁为政务司司长,当时传媒不断追问曾,但曾没有回应。6月27日传媒更撞见曾荫权及许仕仁在旧中银大厦晚膳,两人仍拒绝回应,直至6月30日许才正式被宣布委任。
控方指,被告郭炳联于零五年五月的日记内,提及与兄郭炳江谈及给予许仕仁“PACKAGE”,控方指当时郭炳联已支付约四百一十二万元予许。
控方指第一任特首董建华○五年三月十日正式宣布辞职之前,二月已有传媒猜测他会辞职,巧合地郭炳联于同年二月二十八日的日志中,亦写上“致电许仕仁有关董建华”,三月八日有报章报道,时任政务司司长曾荫权会取代董建华出任特首,以及许仕仁是下届政务司司长大热人选之一,同日郭炳联的日志提到与许见面,控方认为当日二人讨论甚么话题已经呼之欲出。
(综合报道)(星岛日报报道)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嫌串同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联等人贪污一案,控方昨正式宣读开案陈词,指许仕仁出任公职期间滥用职权及隐瞒利益冲突,获免费租住新地旗下豪宅礼顿山及新地旗下财务公司三百万元贷款,并收受郭炳江及郭炳联二千八百万元巨款,许甚至在他宣誓就任政务司司长的五个小时前,仍然有四百七十万元秘密存入他的银行户口。
控方又发现,郭炳联在05年的日记,记录了他曾多次致电许仕仁,了解政府高层变动。在董建华辞职当日,郭炳联的日记更写了个“好”字。
控方指,许仕仁于2005年4月25日向新地发出帐单,索取未完成顾问合约的11个月薪金,而郭炳联却早于同年4月19日向许批出412.5万元,质疑帐单只是掩饰贿款。而郭炳联透过法律代表向律政司长作出的书面解释,郭称这全是下属出错。
控方指郭炳联向律政司呈交逾百页的书面解释中,声称于事隔太久,他记不起详情,是其私人秘书提醒他有关细节。而根据其私人女秘书的回忆,指当日收到许仕仁发出的帐单时,郭感到尴尬及“搲头”,但郭其实对许向他索钱不感意外,但当时郭已坚持批出款项是因为许出任新地顾问表现超卓,而向他批出特别花红。
【本报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及新地郭氏兄弟涉嫌巨额贪污案,首日开案陈词时,爆出郭炳联在日记留有涉贪证据。控方昨日继续披露更多日记内容,包括郭炳联曾多次致电及约见许仕仁,又与兄长及许讨论曾荫权、任志刚及陈德霖等人。另外,控方指许仕仁曾主动向郭炳联索款412.5万元,形同“你向我付钱,我向你释出善意”,而郭炳联因许开口要钱感到尴尬,为免令人觉得新地“孤寒”,终决定付款。
不过,控方的证据就显示,这一笔钱新地数日前已经给予许仕仁。主控官引述郭炳联的证供指,自己亦觉得很尴尬,但为了不想让人觉得他吝啬,所以就付钱给许仕仁,名义上,是他2004年期间担任顾问,表现卓越的特别花红。
但控方却对郭炳联的解释存疑,因根据郭炳联○五年及○七年的日志记录,均反映出每次许仕仁收取款项时,郭氏兄弟都会相约许仕仁见面饭局,控方认为这些见面正正是郭氏兄弟要给“甜头”予许仕仁,以换取对方提供好处。
许仕仁涉贪案,控方昨开案陈词指许仕仁是郭氏家族的世交,与郭炳江及郭炳联相识逾二十年,彼此是互信的好友,而首届特首董建华于○五年离任前,已有传媒报章于同年二月底或三月初广泛报道许仕仁为下任政务司司长的大热候选人,故郭炳江及郭炳联应知道许仕仁正式上任后,将掌握政府高度机密资料及发展政策,郭氏兄弟为了“朝中有人好办事”,乃向许仕仁提供金钱利益,目的是为了对新地有商业得益。
【世纪审讯】控方:郭炳联日记显示曾在许仕仁获委任前见面
控方透露,许仕仁在2005年上任政务司长之前,被告郭炳联日记当中,留下一句“T K (即郭炳江)FO RR A FA E LH U I(许仕仁)P A CKA G E”的语句,显示新地向许仕仁秘密汇款。
新地旗下跑马地礼顿山于2002年落成,案发时许仕仁居于第6座20楼A及B室相连单位,A室属于郭氏私人公司持有,B室则为新地持有。根据许仕仁申报2004年至2005年税单,涉案两单位全年租金137万元,一直低于巿价,直至2005年6月底许仕仁将被委任为政务司司长,租金才升至巿价,两单位月租16万元,但控方强调,在2005年6月前的租金一直由郭炳江、郭炳联负责,2005年7月后由郭炳江私人先付许470万元,之后许每月寄支票予新地,看似许真的在交租。
控方又指许仕仁居于礼顿山,从没有缴租及签订任何租约,直至2003年11月才签订新租约。控方指及后再签订新租约,月租为5.5万元,由2004年4月至2005年6月,控方指许亦没有付任何租金,由郭炳江及郭炳联支付25个月共涉137万元的租金,并从两人所持郭氏信托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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