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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征信中心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问答 @ 2014-05-28T11: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查询 个人 信用报告 央行 收费
概念:个人征信报告查询 , 央行征信中心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5月28日讯,人民银行昨日举行媒体通气会,通报了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试点工作情况,宣布今年自6月3日起,试点城市个人可免费查询个人信用报告2次,第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
互联网查询网站与基于人民银行内联网(专网)运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实行物理隔离。查询网站用于验证个人身份的信息和信用报告信息存储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系统每日会对查询网站的注册和查询申请集中处理,并需要在两网间进行数据交换。因此,查询网站无法实现实时交付征信产品,一般会在个人提交查询申请的第二日反馈查询结果。对于那些急需查询信用信息的个人,建议通过现场查询的方式获取个人信用报告。
据介绍,2014年个人查询次数自2014年6月3日开始计算,2015年以后每年的查询次数从当年1月1日起计算。现场查询流程个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查询网点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后提交查询申请,对个人当年查询次数超过3次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将告知个人需要缴纳查询服务费,由个人自愿决定是否缴费查询。收费初期采用缴纳现金方式,以后根据需要逐步增加。
央行相关负责人解释,收费是维持整个征信体系框架稳定的必要措施。信用报告有偿查询是国际通行做法,此次收费标准普遍低于境外征信机构同类服务收费标准。通常每年2次查询,已基本满足个人了解信用状况的需求。25元这一标准是根据现场查询的投入,以及征信中心对查询系统的相关投入而制定。25元也是查询的唯一收费,除此之外,将不再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费用。
27日消息,央行在今日的媒体通气会上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2014年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个人每年查询第3次及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
“其他国家的个人信用报告很多一开始都是收费的,后来为了确保百姓对个人信用报告的知情权,有的国家立法强制要求提供一定次数的信用报告。央行这次收费也是为了维持征信体系框架稳定的必要措施。”王晓蕾表示,央行查询个人征信收费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防止一部分小型机构只查询不贡献数据。
截至2014年4月底,央行征信系统已经收录了8.4亿多自然人、1900多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个人信用报告日均查询量百万多次、企业信用报告日均查询量30多万次。其中,北京、上海等18个省市实现了信用报告网上查询。2008年到2013年的6年间,信用报告本人查询量增长了28倍。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人表示,为了保证征信系统对个人提供可持续的、高质量的征信服务,本着覆盖成本的原则,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收费价格,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第3次及以上的收取查询服务费,每次收取25元。信用报告有偿查询是国际通行做法,此次收费标准普遍低于境外征信机构同类服务收费标准。
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信息报告系统开通后,市民上网即能查到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在征信系统中的贷款信息、公共信息和被查询记录的详细记录)、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个人贷款信息、公共信息和最近两年被查询记录的汇总记录)和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个人最近五年内的贷款、贷记卡逾期记录,以及准贷记卡透支超过60天的记录)。
与个人息息相关的是,身份证号前两位为“31”的上海市民已可在央行征信中心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查询范围包括信用卡、房贷、欠税、电信欠费记录等。事实上,央行从去年3月开始试点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最初仅面向江苏、四川、重庆。 2013年10月28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和广东。今年3月,浙江、天津、新疆可以查询。此后,上海、湖北、青海身份证号前两位分别是31、42、63的个人也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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