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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民生】政府冀议员求同存异尽早完成审议印花税草案 @ 2014-05-14T02: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换楼 政府 陈家强
概念:政府放宽双倍印花税换楼期限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陈家强表示, 由于现时政府希望尽量兼顾新楼、旧楼以及楼花的换楼需求 , 因此希望在对措施作出修订时更一致 , 令市场能较容易掌握, 而政府内部亦已审视现时一般住宅的换楼情况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在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上表示,政府落实对住宅物业的双倍印花税措施放宽,延长换楼期限,将换楼退税的期限由原先签定临时买卖合约6个月起计,改为由订立售卖“转易契”起6个月开始计算。
消息指政府或会放宽双倍印花税(DSD)6个月的换楼期限,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13日)下午将出席立法会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届时将会交代有关事宜。有分析认为放宽换楼期限可增加新盘换楼弹性,对楼市有一定惊喜。
消息指,政府有意放宽“双倍印花税”的“楼换楼”期限,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明日将在立法会交代。
《经济通通讯社13日专讯》政府提出修订双倍印花税(DSD)的换楼期限,以及豁免于一张买卖合约内购入一个车位的DSD,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于会后强调,两项修订不会影响政府打击炒楼的决心,政府将不会松懈,密切监察本港楼市的发展,并会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以助维持楼市稳定及健康发展。他认为,目前难以确定有多少市民可受惠于有关修订,而措施仅为协助本地居民楼换楼,而免受额外印花税的影响,以助市民置业。
最新调整如下,政府建议放宽双倍印花税的部份条款,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陈家强提出,放宽为“先买后卖”的换楼人士而设定的“6个月”换楼期限,由购入新置物业的临时买卖协议的日期起计,延后至签订正式楼契的日期起计。
政府宣布放宽双倍印花税的换楼期限,及对住宅物业连车位的豁免安排。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不代表政府有任何松懈,政府会在条例实施后1年内检讨。
政府讯息人士昨表示,立法会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早前邀请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出席会议,局长欣然应邀出席,并指政府就放宽换楼期限的立场早前亦已于档案中提及,现时还是在双方讨论内容的阶段,强调政府一贯立场并非取消辣税,今次微调亦未违反立法原意;陈家强今日出席草案委员会主要听取意见,未有听闻有任何公布。不过,讯息人士亦留了伏笔:但最后局长会讲咩我又好难揣测。
政府决定延长免双倍印花税的换楼期限,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陈家强表示,调整不代表政府在楼市需求管理措施松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政府不希望换楼期限延迟太多,认为由售卖转易契起计
(综合报道)(星岛日报报道)政府去年二月推出双倍印花税(DSD),针对非住宅物业和第二套房的炒卖,商界议员反应强烈,并提出多项修订。据了解,针对议员建议,政府正研究多项放宽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放宽豁免换楼客的六个月换楼期计算。尤其在购买楼花方面,当局考虑将六个月换楼计算期限,由单位取得入伙纸才开始;以现时楼花预售期最长三十个月计,即最高可达三十六个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会出席法案委员会会议,交代政府倾向。港府消息人士强调,政府未有最终决定,亦不会中门大开,任由炒风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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