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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放宽印花税换楼期限长实不会因此加快推盘 @ 2014-05-14T0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换楼 陈家强
概念:政府放宽双倍印花税换楼期限
陈家强又表示,于不影响“辣招”成效之情况下,对《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作出修订。放宽双倍印花税(DSD)换楼计算期限,将六个月换楼期,由购入新置物业买卖协议的日期起计,改为由签署售卖转易契日期,即完成交易日起计,以照顾换楼人士,包括购置楼花的人士需要。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宣布,放宽双倍印花税的换楼期限,及对住宅物业连车位的豁免安排。
消息指政府或会放宽双倍印花税(DSD)6个月的换楼期限,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13日)下午将出席立法会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届时将会交代有关事宜。有分析认为放宽换楼期限可增加新盘换楼弹性,对楼市有一定惊喜。
消息指,政府有意放宽“双倍印花税”的“楼换楼”期限,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明日将在立法会交代。
港府为尽快通过《印花税条例草案》,考虑多个方案,包括放宽双倍印花税换楼期限,及在延长一手楼花换楼期上有所让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将到立法会交代。陈家强 今到立会交代政府放宽换楼...
政府宣布放宽双倍印花税的换楼期限,及对住宅物业连车位的豁免安排。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不代表政府有任何松懈,政府会在条例实施后1年内检讨。
政府宣布,放宽双倍印花税的换楼期限,及对住宅物业连车位的豁免。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两项调控修订属技术性,亦符合政策原意。他相信,楼换搂的香港居民可以受惠。
《经济通通讯社13日专讯》政府提出修订双倍印花税(DSD)的换楼期限,以及豁免于一张买卖合约内购入一个车位的DSD,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于会后强调,两项修订不会影响政府打击炒楼的决心,政府将不会松懈,密切监察本港楼市的发展,并会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以助维持楼市稳定及健康发展。他认为,目前难以确定有多少市民可受惠于有关修订,而措施仅为协助本地居民楼换楼,而免受额外印花税的影响,以助市民置业。
【本报讯】为缓和楼市供求失衡,政府急于觅地建楼增供应之外,更有意催谷一手供应。消息指,政府拟放宽双倍印花税(DSD)换楼计算期限,将六个月换楼期延至楼花收楼后才开始计算。一旦草案获修订,除刺激业主换楼意欲之余,亦协助发展商积极散货,加快沽售楼花步伐,有“明益”发展商之嫌。现时,待批楼花超过6,700伙,连同旧契物业等,受惠楼花达一万伙。据了解,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将到立法会交代有关修订。
政府讯息人士昨表示,立法会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早前邀请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出席会议,局长欣然应邀出席,并指政府就放宽换楼期限的立场早前亦已于档案中提及,现时还是在双方讨论内容的阶段,强调政府一贯立场并非取消辣税,今次微调亦未违反立法原意;陈家强今日出席草案委员会主要听取意见,未有听闻有任何公布。不过,讯息人士亦留了伏笔:但最后局长会讲咩我又好难揣测。
陈家强到立法会出席修订《印花税草案》条例的委员会时表示,计划把原本对有楼在手的市民在换楼时的印花税豁免规定,由在买楼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后6个月内出售旧有物业,才可以获豁免双倍印花税(DSD),改为签订正式买卖合约才计算豁免期,令市民至少可以多一至两个月时间换楼而毋须缴双倍印花税。如果市民换楼是买楼花,就会至楼花落成“交吉”后,才开始计算6个月期限。
(综合报道)(星岛日报报道)政府去年二月推出双倍印花税(DSD),针对非住宅物业和第二套房的炒卖,商界议员反应强烈,并提出多项修订。据了解,针对议员建议,政府正研究多项放宽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放宽豁免换楼客的六个月换楼期计算。尤其在购买楼花方面,当局考虑将六个月换楼计算期限,由单位取得入伙纸才开始;以现时楼花预售期最长三十个月计,即最高可达三十六个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会出席法案委员会会议,交代政府倾向。港府消息人士强调,政府未有最终决定,亦不会中门大开,任由炒风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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