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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楷收购CSL放行超父亲晋身香港电讯一哥 @ 2014-05-05T0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香港电讯 收购 通讯局
概念:通讯局有条件同意香港电讯收购
香港电讯全资拥有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HKT)LIMITED(HKT),HKT是根据《电讯条例》发出的若干传送者牌照的持牌人,在香港提供固定和流动电讯网络服务。CSLNWM全资拥有香港移动通讯有限公司(香港移动通讯),香港移动通讯是根据《电讯条例》发出的传送者牌照的持牌人,在香港提供流动电讯网络服务。由于建议收购涉及《电讯条例》第7P(16)条所述的“就某传送者牌照持牌人作出的改变”,香港电讯在二○一三年十二月就申请细节定案,并按第7P条征求通讯局就建议收购给予事先同意。
除 SONY VAIO,另一则对香港人更重要的重镑收购,也接近尾声了!今日通讯局正式公布,有条件下同意香港电讯 (HKT) 收购 CSL NEW WORLD MOBILITY LIMITED (CSLNWM)。
【信报财经新闻】香港电讯(06823)以189亿元全购CSL获港府“开绿灯”,通讯局公布,在施加条件的情况下,同意香港电讯收购CSL的建议。通讯局向HKT及CSL旗下香港移动通讯提出5大指示,包括∶
通讯局发言人表示,通讯局得出意见,认为建议收购会或相当可能会具有大幅减少竞争的效果,香港电讯没有提供充分理据证明,建议收购会令公众得益。
香港文汇报讯 (记者 涂若奔)香港电讯(6823)以189亿元全购CSL获得批准。通讯事务管理局昨日公布,根据《电讯条例》,决定在施加条件的情况下,就香港电讯的建议收购给予同意。不过,通讯局发言人指,香港电讯没有提供充分理据证明建议收购会令公众得益,经审慎研究后,通讯局认为应有相关的纠正措施,总共涉及五大指示。
就今次香港电讯收购CSL,通讯局指出根据《电讯条例》(第106章)第7P(7)(B)(II)条,决定在施加条件的情况下,就香港电讯建议收购 CSL给予同意。惟经考虑传送者牌照持牌人和有利害关系的人提出的申述,以及通讯局委聘的经济顾问进行的经济分析,通讯局根据《电讯条例》第7P(7)条得出意见,认为对两个相关的电讯市场,即下游零售流动电讯服务市场和批发流动网络接达的上游市场,建议收购会或相当可能会具有大幅减少竞争的效果。
发言人表示,香港电讯没有提供充分理据证明收购建议会令公众得益。经审慎研究后,通讯局认为香港电讯和香港移动须采取一系列措施防止出现大幅减少竞争的效果。
据香港明报报道,电盈(0008)主席、“小小超”李泽楷将在本月内再次晋身香港本地电讯业的“一哥”。电盈旗下的香港电讯(6823),去年12月提出用189亿元(港元,下同)收购CSL,而交易需要过通讯事务管理局(下称通讯局)一关。虽然多家竞争对手反对交易,以及要求香港电讯上交额外电讯频谱,但通讯局未有应允,并于5月2日宣布同意合并交易。
    香港电讯(6823)斥资近189亿元收购CSL的交易昨终获通讯局同意。通讯局同意上述收购案,但设五项附加条件。香港电讯则表示,预计交易的完成日期为5月2日之后的第二个营业日至第15个营业日之间,公司称着手从速整合CSLNW业务,以便尽快实现营运上的协同效益以及为客户带来相关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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