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点

秦火火受审当庭认罪九谢各方网友:像获奖感言 @ 2014-04-14T15: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秦火火 认罪
概念:北京4月11日 , 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
网络大谣“秦火火”庭审认罪 自称干了蠢事
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十一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对检方的指控,秦志晖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没有意见,他希望自己能够警示他人,别干这样的蠢事。审判长宣布将择期宣判。
(澳门电台消息)内地网络红人秦火火涉嫌诽谤和寻衅滋事案件,上午9时于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是内地公安机关去年集中开展打击网络传播谣言以来,首宗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朝阳法院官方微博直播审理过程。 网名秦火火的秦志晖身穿便服出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意见,表示自愿认罪。 秦志晖现年30岁,去年8月被北京警方拘捕。他被指为了自我炒作、引起网路舆论关注和提升个人知名度,于3年前温州动车事故后,散布虚假资讯攻击原铁道部,又曾捏造事实损害多名社会名人的名誉,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李芬艳 黄伟鸿)
秦志晖当庭认罪,称其发布的信息并没有核实内容。其辩护人认为,网络发表言论的“秦火火”有可能是盗用账号,公诉机关的证据不能证明发布这些言论的人就是秦志晖。
    新华网北京4月11日电(记者 卢俊宇)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火火”(原名秦志晖)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今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秦志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意见,秦志晖表示自愿认罪。这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 
网络红人“秦火火”(秦志晖)造谣传谣案日前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起诉书中的指控,秦志晖当庭“自愿认罪”。(4月12日《西安晚报》)
昨日上午9时,“网络推手”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就微博内容是否由秦志晖本人发布、诽谤罪是否适用公诉程序等焦点进行辩论。在法庭陈述中,被告秦志晖“自愿认罪”,称“网络上有我一个秦火火就够了”。
昨日庭审中,虽律师一直做相关辩护,但面对公诉人的指控,网络红人“秦火火”表示认罪。
"我自愿认罪……不需要陈述。"造谣诽谤张海迪、铁道部等多起网络谣言事件的网络推手"秦火火"4月11日早晨当庭认罪。
大陆网络红人“秦火火”被指控涉嫌诽谤、寻衅滋事案,周五(11日)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结,并择日宣判。官方称之为打击互联网散播谣言的第一案。被告当庭认罪,其辩护律师则指他没有主动捏造事实。大陆网络人士认为,当局仍未能控制网络言论,想藉此案整治网络。(海蓝报道)
11日庭审中,虽律师一直做相关辩护,但面对公诉人的指控,网络红人“秦火火”表示认罪。
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网民在网上进行活动,必须遵法守法,必须坚守“七条底线”。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网上违法,都将受到法律处理。遵纪守法海阔天空,违法乱纪寸步难行。“秦火火”受审当庭认罪,这是知过、悔过、改过的表现,既充分展示了法律的权威,又真实演绎了法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公民和特殊的网名。

 

易发投资 | 首页 |  登录
流动版 | 完全版
论坛守则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私隐条款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C) 2025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