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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上市也能发优先股公开发行需三年盈利 @ 2014-03-22T16: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优先股
概念:2000点 , 证监会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证监会新增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参与,在市场上公开买卖,没有任何限制;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规定了合格投资者范围,不符合投资者门槛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信托、理财产品方式间接投资优先股。
    公开征求意见3个月之后,证监会昨日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三类上市公司可公开发行,而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受此消息提振,昨日午后大盘飙升,截至收盘,A股重返2000点,大涨2.72%,收于2047.62点,创下四个月来最大单日涨幅。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3月21日讯,在下午举行的证监会例行记者会上,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在听取市场中小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可转换优先股的有关条款,并新增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同时,考虑到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特殊要求,规定商业银行可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非公开发行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2013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随后,证监会12月13日就《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2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继证监会主席肖钢两会期间表示优先股将“很快推出”和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王娴称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后,今日市场再度传出消息,证监会或下午发布关于创业板、优先股等重大信息。
中证监公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容许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有证券分析员指,这个盛传已久的消息终落实,将有助内地银行开拓融资方式。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在今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琯理办法》。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而中国证监会(下简称“中证监”)在昨日收市后,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确认上证50指数成分股等三类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但上市公司将严格限制发行可换股的优先股,仅银行股有例外,商业银行可非公开发行在特定条件下强制转股的优先股。
2014年3月2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共分九章七十条,洋洋洒洒几千言,财政部也借势发布了优先股配套措施,为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捧场。受优先股试点办法正式公布的利好刺激,沪指大涨、大盘异动,银行、煤炭、建筑等多个权重板块当日集体走高。众多研究机构几乎一致预测,得出的结论是:银行、
开展优先股试点,有利于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从而增加券商投行中并购业务的收入。对企业而言,优先股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股权不被分散,而且不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降低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优化治理结构,还可以使企业避免恶意收购,以及增加偿债能力等。优先股为发行人提供灵活的直接融资工具,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企业股份制改革,优化企业财务结构,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从而增厚券商并购业务数量和收入。
证券时报网昨日陆股盘后报导,中国证监会昨 日召开记者会,正式公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表示,此次公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同时,非上市公众公司,也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近期,证监会将单独以及会同银监会等就银行发行优先股出台配套规定,我们看好监管当局推动优先股试点的意愿,预计上半年将会有银行率先试点发行优先股。
中国证监会周五同时推出优先股、新股发行和创业板融资新政,为持续低迷的A股增添活力,其中备受市场关注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确定三类上市公司可开展优先股试点,包括上证50指数成分股。目前工行(1398)、农行(1288)、浦发银行等10家中港上市银行为上证50指数成分股,有望成为首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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