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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办强调超过五千处所接收须领牌照 @ 2014-03-19T02: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通讯办 王维基 电视 港视
概念:通讯办港视 , 提供流动电视
【本报讯】通讯办以港视的流动电视讯号能入屋,超出牌照规定而封杀港视。港视主席王维基昨反击,指无线及亚视的牌照规定只可定点“入屋”播放,但市民却可在街上以流动装置接收两台讯号,质疑通讯办向两台行使酌情权,执法不一,反问“点解唔可以行使同样嘅酌情权对待我哋(港视)呢?”无线称以手提装置收看该台节目会令画质恶劣,斥王维基转移线视。
香港电视网络主席王维基表示,《广播条例》的立法原意并不包括流动电视牌照,认为自从港视收购流动电视后,通讯办突然引用这条例,规管港视,不过,当局采用的理据不合理和不可行,他形容当局的法理思路不清晰。
王维基要求通讯局效法目前对待两间免费电视台,向港视的流动电视广播可“入屋”的情况,提供酌情处理。他指出,根据牌照条件,无线和亚视传送的讯号不可以让用户“出街”接收,避免影响其他牌照持有人,但通讯局运用“酌情权”没有执法,因此希望通讯局和港府对港视“公平一些”,运用“同一个酌情权”处理港视“入屋”的情况。
通讯办连日来反驳港视主席王维基对流动电视“入屋”,可能违反《广播条例》的多项争议,包括王维基要求通讯办交代,若按通讯办建议用欧洲DVB-H制式做流动电视,当DVB-H电视机普及,通讯办是否确保在未来十一年半牌照期内,不会要求港视再申请免费电视牌照或转换制式,否则是“点条黑路”问题等。
而无线电视针对王维基指现时两间免费电视台的牌照,只可作固定传送,不可流动广播,但技术上透过大气电波,流动装置亦可收到免费电视台讯号,质疑当局为何不向港视同样行使酌情权。无线电视发言人表示,王维基的说法是转移视线和罔顾事实,强调无线电视按牌照规定,提供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所用的DTMB制式,是经过全港测试及由电讯管理局批准使用。发言人又指,DTMB制式的设计是供定位电视接收,不适宜用手提装置收看,因为讯号不稳定,画质亦恶劣,观众用手机或流动装置,接收到的无线电视INEWS 24小时新闻频道和MYTV,是经互联网传送,而非透过大气电波播放。
核心提示:香港电视网络主席王维基(图)与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再度隔空争论,王维基一周内第三度召开记者会,昨日开火炮轰通讯办在闭门传媒会议上,单方面公开港视敏感商业资料,形容其做法如“做SHOW”一样,直言“即使要公开的话,是否应全面公开,而不是选择性公开?”而他同时质疑通讯办为两家免费电视台的牌照行使酌情权,容许他们作流动传输服务,却不让港视提供酌情机会,“点解酌情权在我身上用不到!”
他续指,台无线及亚视采用的DTMB(地面数码多媒体广播)制式,证明可在街上观看,质疑有违免费电视牌照要求,却获局方酌情处理。王维基指将于日内向局方了解,不排除有法律行动,他又表示,现时技术上难以阻止电视讯号入屋,冀局方同样对港视行使酌情权。
【本报讯】政府以过时法例阻挠港视的流动电视开台,前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撰文撑港视主席王维基投诉有理,认为政府予人保障既得利益者的印象,又窒碍创新思维,难言设创新及科技局。通讯办就再将港视逼向绝路,表明即使采用官方建议的DVB-H制式,若将来固定接收户超过5,000户,当局同样会执法。王维基形容政府“畀陷阱佢踩”,做法匪夷所思,将以司法覆核解决事件。
港视主席王维基今午再次召开记者会反击,引述2008年有立法会议员曾公开向政府查询,是否需要更改当时的广管条例,以规管流动电视牌照,当时政府表明不需要,指流动电视牌照不受5,000户的限制。到了2012年3月至6月,政府鼓励投资者投免费电视牌照时,亦有文件显示牌照条款不会规管流动电视。
此外,香港电视网络昨晚发公告指,港视从通讯办最近声明中得知,即使用通讯办建议的DVB-H传送制式,但随技术变革,将可使超过五千个指明处所内的电视机,或其他非流动装置接收其流动电视,港视届时可能仍有需要取免费电视牌照。
通讯办反驳指, 64QAM 是电视广播采用的制式,不认同这种技术如港视声称属商业敏感资料。通讯办反驳指,并没有选择性地向传媒披露港视使用这种技术,通讯办日前被传媒问到有什么迹象显示港视有意将电视讯号入屋时,通讯办当时只是提及用 64QAM 。通讯办又说,港视于 1 月提交相关文件予通讯办时,并无将文件列为机密性质,亦无说明资料是商业敏感资料。
香港电视网络又称,在今年1月底的会面,通讯局提出制式建议,港视就此4次发信,希望当局进一步澄清有关法律解释和阐明,局方均未有回应,直到本月12日,通讯办与部分传媒作闭门会议,透露原来通讯办自己建议的制式,当港视节目受欢迎和普及后,有电视生产商内置此制式解码器时,通讯办仍会视港视违法,却从没有直接通知港视。香港电视只是希望局方协助解决矛盾,并非要局方承诺不执法或妥协。
【NOW新闻台】通讯办说,流动电视讯号能在家中接收不等同可以入屋。他们反对港视使用现在的制式,原因是一般大厦天线都收到。假如港视用新制式,日后技术有突破令多于五千户可以接收到,是否又要申领免费电视牌照,通讯办说有可能,但承认他们好难逐家逐户做统计。
王维基日前指控通讯办从未向港视表明使用哪种制式传送电视讯号不会违法,通讯办随即提供证据,指该办曾建议港视改用欧洲DVB-H制式,暗批王“讲大话”。王之后要求通讯办书面保证他改用DVB-H制式,永远都不会违规,又批评通讯办“有法不执”,无从严打击部分大厦非法接收电视讯号,才令港视因可接受其讯号的住宅过多而违法。
通讯办晚上回应港视主席王维基,指流动装置亦可收到两间免费电视台讯号。发言人指,无线及亚视以DTMB制式提供数码地面电视服务,所选取的技术参数,即64QAM,只适用于固定的指明处所接收。发言人说,纵使无线及亚视的数码电视讯号,覆盖本港绝大部分地区,令讯号有机会通过手提装置被接收,但并无证据证明他们提供流动电视服务,观众亦不能在行车或行走时,流畅地接收有关电视服务。
还记得,通讯局质疑港视时,他们认为港视使用的制式与两间免费电视相同,能够被数码电视机直接接收,如超过了5000户指明处所接收到讯号,就可能违法。这个说法,只针对制式与可被接收的情况,即是简单说“有无入屋”,并没有从动机论判断港视是否有意提供免费电视服务。不过,通讯办对待无线的态度却正正从动机角度出发,他们认为“无证据显示两台正提供流动电视服务”,但客观上,从技术角度出发,无线使用的DTMB制式明显可在流动装置上收看,那管质素如何,客观上收到就是收到,为何监管一方“只眼开、只眼闭”,即一只眼“眅实”要“封杀”港视,另一只眼却“合上眼”去“放生”无线?
另外,香港电视昨日透过联交所发出公告指出,获通讯办声明得知,现时未有任何技术解决方案,可以令他们既满足流动电视牌照,要求覆盖全港最少一半人口的规定,但同时不抵触《广播条例》规定,在没有免费或收费电视牌照前,不可以让超过5,000个指明处所观众接收流动电视服务。因此,港视会继续就流动电视业务在法律和技术方面的问题与通讯办商讨,并要求通讯办澄清;同时亦向法律方面寻求协助。
王维基称,若通讯办不在未来数周内解释,流动电视牌照本不受《广播条例》监管但却改变政策、DVB制式是否未来12年均可用及为何不执法杜绝建筑物违法接收不合法电视讯号,港视将进行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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