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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严肃处理青岛管道爆燃事故48人受到处分 @ 2014-01-11T1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青岛 爆炸 油管 事故
概念:国务院处理青岛输油管 , 青岛爆炸事故处分48人中石化董事长
新华社报道,“11.22”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暴露出的管理原因是,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山东省、青岛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深入细致,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事故风险研判失误。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规规定,对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冬平、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廖达伟、潍坊输油处处长兼副书记靳春义,青岛市黄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副主任汪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李宝三、石化区分局局长任献文等1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新华网北京1月10日电 近日,国务院对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事实上,“11·22”事故与众多以往发生的大大小小安全责任事故一样,有着一样为官员避责与护短的借口与机会。“11·22”事故,发生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这仅是庞大的中石化下一个小小的地方“出了问题”,且从“公司法人独立”的角度上看,属集团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的责任区,并不直接涉及集团公司。事故的起因是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原油泄漏,是现场处置漏油的工作人员处置不当,作业时撞击火花,才引燃地下油管爆炸,把这起事故归结为“偶然事故”也不是不能自圆其说。
事故调查组,应尽可能去调查清楚黄岛规划、建设混乱的来龙去脉。至少让公众看到,发生爆炸的市政管道是谁拍板修建的,发生事故的街区当初又是怎样通过规划的。昨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指出,青岛油管爆燃事故暴露四方面问题,分别是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应急处置不力、违规违章作业以及事故地段规划设计不合理。
据媒体揭露,该事故自输油管破裂漏油到爆燃期间7个小时,中石化及当地政府未及时疏散民众,是事故造成重大伤亡的主要原因。这7个小时因此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京华时报》在《媒体六问青岛爆燃事故:事发后中石化做了什么》的报道中,指责中国石化在油管破裂爆燃前,缺乏及时有效的应急预案,同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推脱责任。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韦祖安)前段时间,青岛中石化油管泄漏爆炸,引发我市一些住在加油站附近的居民对自己安全问题的担忧。据记者了解,玉林城区二环路以内(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在内)的加油站就有十五六家,其中一环路边有六七家,与居民楼距离最近的只有“一墙之隔”。不过,石油公司称这个距离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建站合法合规。安监部门表示,玉林的加油站在安全管理方面是比较严格的,他们会把好安全监督关,最大限度杜绝安全事故。消防部门表示玉林加油站消防设施完善,他们会不定时检查。
官媒新华社报导称,青岛爆炸案的原因是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管道腐蚀造成原油泄漏,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安全责任没有落实等。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随后,黄岛发布消息,25日晚警方已控制11.22东黄输油管线泄漏爆炸事故中相关责任人9人。另有消息传青岛市委书记及市长都被撤职或调离。11月27日,中石油管道储运公司党委书记田以民、管道储运分公司总经理钱建华被停职检查。
11月22日,中石化(600028.SH, 00386.HK)位于青岛经济开发区的黄潍输油管线一输油管道发生原油泄漏爆炸,共致62人遇难,136人受伤。此次事故被定性为特别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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