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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追踪:15人移交司法机关中石化董事长等受处分 @ 2014-01-11T11: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青岛 爆炸 油管 事故
概念:国务院处理青岛输油管 , 青岛爆炸事故处分48人中石化董事长
新华社报道,“11.22”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暴露出的管理原因是,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山东省、青岛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深入细致,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事故风险研判失误。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规规定,对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冬平、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廖达伟、潍坊输油处处长兼副书记靳春义,青岛市黄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副主任汪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李宝三、石化区分局局长任献文等1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近日,国务院对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尤记得,事故发生之后,央企与地方政府互相推诿。如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郭继山说,中石化在铺设输油管道时与当地政府有过规划,但是具体操作是由中石化执行的。中石化的发言人则又强调,爆燃事故发生在排水暗渠,而非输油管道。公众舆论对这些推诿并不领情,而是质疑,为什么没有及时疏散,究竟谁该为这起爆炸事故负责?
随后,黄岛发布消息,25日晚警方已控制11.22东黄输油管线泄漏爆炸事故中相关责任人9人。另有消息传青岛市委书记及市长都被撤职或调离。11月27日,中石油管道储运公司党委书记田以民、管道储运分公司总经理钱建华被停职检查。
1860 青岛油管爆炸事故追踪:中石化董事长行政记过 [评]
11月22日,中石化(600028.SH, 00386.HK)位于青岛经济开发区的黄潍输油管线一输油管道发生原油泄漏爆炸,共致62人遇难,136人受伤。此次事故被定性为特别重大事故。
据媒体揭露,该事故自输油管破裂漏油到爆燃期间7个小时,中石化及当地政府未及时疏散民众,是事故造成重大伤亡的主要原因。这7个小时因此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京华时报》在《媒体六问青岛爆燃事故:事发后中石化做了什么》的报道中,指责中国石化在油管破裂爆燃前,缺乏及时有效的应急预案,同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推脱责任。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韦祖安)前段时间,青岛中石化油管泄漏爆炸,引发我市一些住在加油站附近的居民对自己安全问题的担忧。据记者了解,玉林城区二环路以内(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在内)的加油站就有十五六家,其中一环路边有六七家,与居民楼距离最近的只有“一墙之隔”。不过,石油公司称这个距离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建站合法合规。安监部门表示,玉林的加油站在安全管理方面是比较严格的,他们会把好安全监督关,最大限度杜绝安全事故。消防部门表示玉林加油站消防设施完善,他们会不定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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