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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打上市公司失信行为 @ 2014-01-04T03: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基金 证监会
概念:2013年互联网金融 , 证监会规范互联网基金销售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月3日讯,在下午举行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互联网基金销售属于基金销售的一种。针对部分网站挂出互联网基金销售广告并承诺收益的违规现象,证监会基金将采取措施规范,要求网站严格按照法规要求销售基金,充分全面揭露风险,不得以无风险高收益误导投资者。浙江局已经对有关网站做出限期整改等监管要求。
对于近期市场部分销售网站挂出高收益产品、或者承诺高收益的问题,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网际网路基金销售属于基金销售活动的业态,应该遵循现有的基金销售规范,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有明确的一整套的监管规定。而近期市场出现的片面强调货币市场基金强调高收益,风险揭示不足等违规情况,证监会及时采取了措施,对各类基金采取了规范措施,要求基金公司及销售机构按照法规要求推介,充分披露收益特征和风险,不得误导投资者。同时,要求派出机构对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例如,浙江局对相关网站做出了相关要求。
“相比较基金传统销售模式,严格来讲网际网路巨头们是违规的”,一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负责人向记者抱怨,希望证监会可以一视同仁,对目前虚火的所谓网际网路金融能够降温。(南方日报记者 贾肖明 实习生 韩依民)
1月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互联网基金销售属于基金销售活动业态,要遵守基金销售业务规范,证监会已经关注到,在互联网基金宣传推介中,存在片面强调基金高收益等违规情况。
证监会称,已对基金销售宣传推介活动已形成了涵盖《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的补充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2号)等在内的监管法规体系。互联网基金销售属于基金销售宣传推介活动的一类业态,应遵循现有基金销售业务规范。
证监会表示,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也应遵守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基金法》规定,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预测投资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等行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基金销售机构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摘要:2013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官方微博“证监会发布”举办了关于互联网基金销售相关问题的微讲堂,回应了网友提问。证监会表示,现有基金销售相关业务包括基金销售、基金销售支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业务类别。证监会强调,基金销售业务监管坚持确保投资人资金安全、销售适用性等原则。
证监会称,互联网基金销售属于基金销售宣传推介活动的一类业态,应遵循现有基金销售业务规范。近期,市场上在互联网基金宣传推介活动中出现了片面强调货币市场基金产品高收益而风险揭示不足、将其他营销活动收益混同宣传为基金产品收益等违规情形。针对此类情况,证监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各类基金销售宣传推介活动进行规范,一是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及销售机构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开展基金宣传推介活动,充分、全面、准确披露基金产品的收益特征与风险属性,不得以高收益、无风险等宣传方式误导投资者;二是已要求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对部分市场机构基金销售宣传推介活动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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