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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该喜还是该忧 @ 2013-12-31T1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债务 政府 地方债
概念:债务20万7000亿元人民币 , 审计署2013年12月30日
审计署今次调查涉及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除地方债外,今年中的中央政府债金额为12.4万亿元;全国各级政府负债总额为30.3万亿元,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7万亿元,和政府或有债务9.6万亿元。
此次审计发现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年均增长19.97%;二是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有的地区债务率已经超过100%,债务偿还压力较大;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四是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当前地方债务最大的风险在于不透明。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要对症下药,当务之急是要在标本兼治的考虑下尽快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让地方债“暗账翻明”,通过建立合理和切实可行的地方债管理制度,实现地方政府“阳光融资”。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不让地方政府债务出现无序蔓延和暗中积累,逐步消化整体风险,应当以“治存量、开前门、关后门、修围墻”为要领,疏堵结合。
据审计署公布的结果,17.9万亿元的地方债当中,10.89万亿元需要地方政府负上全部还款责任;另外约2.67万亿元是地方政府作担保的债务;另外4.34万亿元属于政府可能需给予一定资助的债务(表)。后两类债务本身有债务人偿还,正常情况下毋须政府承担还款责任。
大智慧通讯社对比发现,近两年地方政府债务仍然在快速增长。据2011年6月的审计公告,截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而从本次审计报告看,2013年6月,省、市、县三级政府三类债务之和为175261.4亿元,比2010年末增加了63.5%。其中,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年均增长19.97%。
12月30日,审计署正式发布了2013年第32号公告《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元,三类债务共计约302748亿元。审计署新闻发言人陈尘肇指出,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现状,以及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审计署昨天公布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发现,部分地方违规通过BT、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2457.95亿元;地方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担保3359.15亿元。
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政府性债务总计30.27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中央政府性债务总额12.38万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17.89万亿元。结果表明,目前中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大陆审计署30日公布《2013年第32号公告: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大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达20.70兆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地方政府占10.89兆元,而市级政府的债务达4.8兆元,是欠债规模最大的地方层级政府。
接受记者采访的财政专家认为,此次审计结果是迄今为止最完整的我国政府债务账本。据介绍,此次审计涉及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 .65亿元,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 .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 .56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 .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 6 6 5 5 .7 7亿 元 ,可 能 承 担 一 定 救 助 责 任 的 债 务43393.72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三大类债务中,只有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需由财政资金偿还,属政府债务,而后两类债务属政府或有债务,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审计署称“这三类债务不能简单相加”。
若计及或有负债,至2012年底,政府总负债达27万亿元,占去年经济生产总值约五成三,但审计署指,政府需要承担的债务,最终可能低于上述提及的水平,并相信负债率仅39.3%,没有超出国际标准的60%,整体政府性债务风险仍然可控。
县级债务增长过快,公路债务偿还压力大:地方债务的一大问题在于这几年增长偏快。截至2013年6月底,省、市、县级债务年均分别增长14.41%、17.36%和26.59%。截至2012年底,有3个省级、99个市级、195个县级、346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其中,有2个省级、31个市级、29个县级、148个乡镇借新还旧率超过20%。从行业债务状况看,高速公路和取消收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偿还压力较大。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2月30日讯,审计署今天下午公布了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政府性债务总计302749.7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性债务总额123841.04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178908.66亿元。
审计署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中国政府债务(政府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总计20.7万亿,其中中央政府9.8万亿,地方政府10.9万亿。除此而外,政府还有总计9.6万亿的或有债务(政府有担保或救助责任的债务),其中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为2.6万亿和7万亿。考虑到2007年以来,政府或有债务中最终需要由财政资金偿还的比重不超过19.1%(担保责任)和14.6%(救助责任),审计署最后确定全国需要由财政资金买单的政府性债务占GDP比重为39.4%。这一水平在世界各国中是比较低的。而如果将地方政府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与或有债务加在一起,地方政府在2013年6月的总负债为17.9万亿,虽然大于2010年审计出来的10.7万亿,但低于此前市场预期的20万亿。
今年8月至9月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5万多名审计人员,对中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391个市(地、州、盟、区)、2778个县(市、区、旗)、33091个乡(镇、苏木)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共涉及73万多个项目、245万多笔债务。这次审计的政府性债务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与2011年审计范围相比,增加了中央和乡镇两级政府。审计结果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
相对于日本等发达国家,地方债占GDP比重均在一倍以上,国务院参事林毅夫认为,内地中央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占GDP约47.6%,比重不算高,而且多为内债,不易引发金融危机。单是地方债,林毅夫料规模介乎10至17万亿元,占GDP约35%。由审计署公布的2010年地方债审计结果显示,当年地方债总额为10.7万亿元。
对于审计署公布的20万7千亿元的债务总额,着名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对《网易财经》表示,实际真实的负债肯定会超过审计署公布的数字。大陆各级政府的实际债务肯定不止今天公布的,地方政府会有多种办法规避审计署的核查,所以真实的债务数据应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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