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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地方债背后是经济结构失衡 @ 2013-12-31T0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债务 政府 审计署
概念:国政府性债务风险 , 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万亿
若计及或有负债,至2012年底,政府总负债达27万亿元,占去年经济生产总值约五成三,但审计署指,政府需要承担的债务,最终可能低于上述提及的水平,并相信负债率仅39.3%,没有超出国际标准的60%,整体政府性债务风险仍然可控。
答:针对当前我国政府性债务管理现状,审计机关已向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实现阳光、规范融资;健全完善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规模控制、举借审批、统计管理等制度;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切实加强对BT、垫资施工、信托、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的监管。二是把政府负债作为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状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对违规提供资金或违规要求提供担保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财权,完善地方税体系。四是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防范债务风险;妥善处理好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防止因资金链断裂出现“半拉子”工程。
大陆审计署指出,审计结果显示,政府性债务是经过多年形成的,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从大陆经济发展水准、政府性债务的现状和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来看,目前大陆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部份地方亦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在理解“政府性债务”的范围时,要注意区分“政府或有债务”与“政府债务”的不同性质,不能将“政府或有债务”和“政府债务”简单相加;同时,政府对两类或有债务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同样不能将两类或有债务简单相加。在分析负债率、债务率等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时,不能将两类或有债务余额直接与GDP和综合财力进行比较,否则就会混淆政府对或有债务所负法律责任的不同,得出不恰当的结论。
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0号)要求,在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审计署于2013年8月至9月组织全国审计机关5.44万名审计人员,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中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391个市(地、州、盟、区)、2778个县(市、区、旗)、33091个乡(镇、苏木)(以下分别简称中央、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内容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以及债务人出现债务偿还困难时,政府需履行担保责任的债务(以下简称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债务人出现债务偿还困难时,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以下简称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此次共审计62215个政府部门和机构、7170个融资平台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张晓松)最新审计结果表明,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为20万亿元,此外各级政府还承担着9万多亿元的或有债务。如何看待这些数据?数据背后的风险究竟有多大?记者30日采访了审计署有关负责人和一些专家学者。
    针对上述情况,审计机关已向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建议:一是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三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稳步推进投融资、财税等体制机制改革。四是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防范债务风险。
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今日公布《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署新闻发言人陈尘肇围绕此次公告有关内容答记者问时指出,中国政府性债务来源中,银行贷款比重较高,对国内金融体系依赖性较强,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性的债务风险,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但同时也要看到这是一个全国各个地方,也包括各级政府债务的情况,从各级政府债务情况上看,它可能情况是不一样,再从各个地方情况来看也是不一样。从中央以地方来看,中央的债务相对来说可控度更高,但是地方的债务对于审计署的公告里面说的增长的比较快,也存在融资方面不太规模的地方,所以债务的风险应当更多的是在地方的层面,所以债务风险在防控机制的建设也应该放在地方层面,所以总体可控,但是也不要掉以轻心,不要觉得万事大吉,一看这些比较数据和国外一看好像我们低的多了,在这个方面不要掉以轻心,还是要加强警醒,防患于未然。
在中国审计署30日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中,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约10万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债务规模,被多位专家视为处于风险可控的区间。
大陆国家审计署昨(30)日公布,至今年6月底,全中国政府债务近20.7兆人民币(下同),地方达10.89兆元。专家指出,虽然大陆国债风险总体可控,但地方政府性的债务风险不在于规模,而在成长速度,地方政府债务成长仍然过快。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审计署30日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06988.65亿元。专家认为,我国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相关负债率指标在合理范围。当前市场流动性紧张,融资成本高企,要警惕政府融资平台因流动性风险导致信用风险的集中爆发。
审计署表示,目前内地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部分地方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同时,审计署还特别提及,内地地方债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
刘尚希指出,虽然此次审计署公布了全国数据,但各地的具体情况还尚未明晰。他强调,债务问题的最大风险就是不透明。未来,官方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一个全口径的中央与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统计报告制度,各地都要披露具体债务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正确掌握风险点,找到针对性措施”。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2月30日讯,中国国家审计署周一下午公布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全国政府性有偿及或有债务总额30.27万亿,其中地方17.89万亿。分析人士表示,政府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规模低于预期,对城投债或许是利好。
国家审计署表示,近年中央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偿还能力亦有提高,目前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但部分地方存在风险隐忧。审计署指出,去年底政府债务负债率为39.43%,低于60%的国际参考水平,连同担保及承担一定援助责任的债务计算,整体政府债务的债务率为113.41%,亦属国际水平之内。
陈尘肇指出,从国际通常使用的负债率、政府外债占GDP的比率、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等风险控制指标看,截至2012年底,全国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负债率为36.74%;若将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分别按照2007年以来各年度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最高比率19.13%、14.64%折算,总负债率为39.43%,低于国际通常使用的60%的负债率控制标准参考值。全国政府外债占GDP的比率为0.91%,远低于国际通常使用的20%的控制标准参考值。全国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105.66%;两类或有债务分别按照19.13%、14.64%的比率折算后的总债务率为113.41%,处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90~150%的债务率控制标准参考值范围之内。三类债务的逾期债务率均处于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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