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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乳粉审查九大细则出台 @ 2013-12-26T0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婴幼儿 奶粉 乳粉 审查 细则
概念:2014年5月31日 , 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本报综合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公布《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下称《细则》),重点从原辅料把关、产品配方管理、生产工艺、过程控制等九个方面重新规定,从而全面提高奶粉水平,及严格监管生产和管理。当局亦将开展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的换证审查及再审核工作,对不达标或无法按时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将给予两年时间停产整改。
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一司副司长马纯良曾于公开场合就《审查细则》的修订表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研究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包装的管理办法,婴幼儿乳粉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一系列管理制度,按照这些规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此外,相关部门也将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对企业生产市场销售的乳粉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向社会公布结果。
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明确,对采用干湿法复合工艺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集团公司,基粉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不在同一厂区的,要一并组织审查;不在同一省(区、市)的,由婴幼儿配方乳粉工厂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基粉工厂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联合审查,增加对基粉管理制度的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工厂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发放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和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并在生产许可证书副页中注明基粉规格和相关企业名称。对该类情况,根据集团公司申请,原则上给予3年的整改过渡期。对使用基粉添加部分配料干混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其基粉不是企业内部工厂提供的,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 胡浩、陈炜伟)在25日举行的新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发布会上,一句“细则的公布会否有助于提升人们对国产奶粉的信心,让去香港买奶粉的人减少一些?”的提问,直接指出了国内奶粉质量的痛处。
大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5日发布《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新细则”),部署展开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新细则重点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的原辅料把关、产品配方管理、生产工艺、过程控制等9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定,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问题不断的婴幼儿奶粉产品,大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CFDA)25日公布号称食品业最严格的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未来将比照药品监管的力度,依据9大细则对相关产品进行审查,并要求在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对各地业者的审查作业。
对因严重食品违法犯罪被列入“黑名单”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被追究责任的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应当建立检索名录。上述人员中除依法不得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外,其他人员申请从事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从严审查,不符合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条件和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核批准。此外,对不能持续达到许可条件的,一律注销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项目。(记者 杨滨)
大陆官方今天公布被陆媒誉为“史上最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新细则,要求各地在2014年5月底完成换证审查和再审核,不达标的企业给予2年停产整顿时间。
在产品分段和生产工艺上,新版细则的要求也更加明确。2010版细则对产品所对应的婴幼儿月龄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新版细则作出了明确划分:婴儿配方乳粉(0—6月龄,1段)、较大婴儿配方乳粉(6—12月龄,2段)和幼儿配方乳粉(12—36月龄,3段)。同时,为严格生产工艺的要求,细则规定了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和干湿法复合工艺3种生产工艺的基本流程和审查要求。
2013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国务院5月31日举行常务会议,首次以国务院名义对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品质和安全性作出了全面和具体的要求和部署,明确提出以药品的管理办法管理婴幼儿奶粉。不到1周,工信部就宣布《提高乳粉品质水准 提振社会消费信心行动方案》。
一般来说,奶粉生产加工过程主要有三种工艺,一是湿法工艺,用生鲜乳或者全脂乳粉回溶形成液体,加入各种辅料,经干燥制成粉状婴幼儿配方乳粉;第二种是干法工艺,把所有原料都用干法进行混合来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第三种是干湿法复合工艺,这个工艺是在我国乳制品、乳粉和婴幼儿乳粉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
2013年,婴幼儿奶粉行业政策密集发布,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提振国产奶粉的消费信心。
本报讯(记者贾晓宏)今后企业要拿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难度大了。今天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新细则明确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使用氢化油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要建立实行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承担产品放行的责任;新细则还统一了婴幼儿乳粉分段标准。
昨天,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企业准入细则正式发布,针对的是婴幼儿乳粉企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所有该领域企业都必须自建自控奶源基地,产品所有环节都要可有效追溯和召回,明确了婴幼儿配方乳粉参照药品管理。各地要在2014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对暂不能达到细则要求的企业,经批准有两年“停产整顿”的时间。
央广网北京12月2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从香港奶粉限购到8月份恒天然奶粉的"肉毒杆菌"事件,再到多美滋等一些洋品牌违规"抢占第一口奶",可以说小小一罐奶粉,从年头到年尾几乎各大媒体的头条都上过好几次了。国家今年屡出重拳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今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
第二个问题,对于干湿法复合工艺的问题。在这次细则的制定过程中,我们的专家工作非常认真,对国内外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工艺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结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提出了三种工艺:一种是湿法工艺。也就是用生鲜乳或者是用全脂乳粉回溶形成液体,加入各种辅料,经干燥制成粉状婴幼儿配方乳粉。第二种是干法工艺。也就是把所有的原料都用干法进行混合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第三种是干湿法复合工艺。这个工艺是在我国乳制品、乳粉和婴幼儿乳粉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过去我们的奶源,奶牛的养殖都在黑龙江、内蒙等北方一些地区,根据奶源的情况,工厂也都建在北方这些省份。有一些企业由于市场营销和销售的需要,在北方以湿法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基粉”,然后再拉到南方的某地工厂加入一定的受热敏影响的营养物质,经过干混包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在国外,这种干湿法复合工艺应该在同一个厂区完成,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在形成了这样一种状况。为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市场供应,现在对干湿法复合工艺提出了严格的审查要求,并且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今后我们还是要把干湿法复合工艺在同一个厂区生产。也就是这个细则发布之后,对于采用干湿法复合工艺异地生产,就是两个工厂还在异地的,不再给予生产许可。
京华时报:明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在这期间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是停产还是有一个过渡期?审查工作会不会影响到市场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供应和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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