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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中院管辖光大证券“8·16”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 @ 2013-11-16T02: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光大证券 事件 被罚
概念:2013年8月31日收到 , 光大证券2013年8月16日
光大证券“8.16”错盘事件正式落幕。光大证券昨晚证实,已收到大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光大违法内线交易所得将被全数没收,并加罚违法所得5倍罚款,总计将付出逾5.23亿元人民币(约合新台币25.3亿元)代价。
    光大证券14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共计被处罚5.23亿元。相关4位责任人每人罚款60万元,并予以市场禁入,董秘则被处罚20万元。
新华网广州11月15日电(记者武卫红)历时三个月的光大证券“8.16”事件尘埃落定,光大证券为自己违法行为付出了5.23亿元罚款的沉重代价,相关责任人也被罚款并被宣布终身禁入市场。
新华视点【光大证券因“8.16事件”被罚5.23亿元】光大证券15日发布公告称,已于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8.16事件”被罚没5.23亿元。同日,证监会决定内幕交易行为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赵晓辉
三季报显示,受到“8·16乌龙指”事件的影响,光大证券损失惨重。光大证券期末总资产为531.34亿元,同比减少了8.95%。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9 .67亿元,同比仅增长4 .41%,净利润则为5 .10亿元,同比大幅下滑了46.82%———在19家上市券商当中,仅有光大证券净利润同比出现了下滑。光大证券预计,公司“8·16事件”的负面影响还在持续,可能导致2013年度累计净利润为亏损或者与上年相比发生大幅度下降。
因“乌龙指事件”被定性为内幕交易,昨日光大证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高达5.23亿元。
光大证券“8·16事件”尘埃落定被罚没5.23亿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5日讯 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于2013年11月1日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自此,历时三个月的光大证券“8.16”事件尘埃落定,光大证券为自己违法行为付出了5.23亿元罚款的沉重代价,相关责任人也被罚款并被宣布终身禁入市场。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被罚5.23亿元
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席卷整个A股市场的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再获新进展。光大证券昨晚公告称,当天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光大证券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作出处罚决定,公司共计被罚款5.23亿元,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等每人合计罚款60万元,同时该4人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根据公告披露的行政处罚书内容,光大证券在“8.16”事件中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72.7亿元,这一信息为内幕信息。光大证券在8月16日下午将所持股票转换为180ETF和50ETF并卖出的行为和2013年8月16日下午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IF1309、IF1312共计6,240张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徐浩明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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