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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东家族争产风波再掀波澜 @ 2013-10-29T1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霍英东 争产案 霍震宇 霍震寰 家族争产
概念:子霍震寰律师 , 5天聆讯霍英东家族争产案
霍英东留下约300亿元遗产,霍震寰、霍震宇及姑姐霍慕勤均为遗产执行人,由霍震宇提出的争产案,原定去年7月底开审,最后双方签定和解协议。但会计师进行遗产调查时,发现南沙项目的四分一权益没有计入遗产内。霍震宇批评霍震寰隐瞒资产不诚实,加上他没否认违反责任,故认为应重开争产案,要求罢免霍震寰及年届87岁姑姐的遗产执行人身份。
已故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家族争产案去年和解,但长房三子霍震宇指控次兄霍震寰侵吞家产,隐瞒亡父在南沙发展项目逾三十亿元权益,向高院申请撤销和解协议,重开案件。霍震寰一方反对,指昨为父亲逝世7周年死忌,不希望处理家族争产,法官需考虑霍震霆及霍震寰有否违反和解协议,才决定是否审理。
霍家原本在去年十一月就争产案达成和解协议。但长房三子霍震宇一方,要求撤销二哥霍震寰作为遗产执行人的职务,向法庭提出重开案件。
10月28日是前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过世7周年,但其家族争产案却安排于当天上午在香港高等法院重开。争产风波自2011年由长房三子霍震宇掀起,他控告同是遗产执行人的兄长霍震寰、霍震霆、姑姑霍慕勤及其他家族成员,指霍震寰吞家族财产,要求撤换遗产执行人。
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家族争产案,去年8月和解,长房三子霍震宇质疑次子霍震寰隐瞒部份南沙项目权益,导致争产官司重开。霍震寰一方要求暂缓聆讯,指霍震宇已签订和解协议,理应遵守合约精神,若受益人反对协议条款,应以仲裁方式解决,而非到法庭要求重开案件。
核心提示: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家族争产案,长房兄弟霍震宇和霍震寰去年达成和解。惟今年4月,提出争产的霍震宇,指控兄长霍震寰隐瞒亡父数十亿元南沙发展项目的四分一权益,批评霍震寰不诚实不可信,要求重开争产官司,案件排期在下周一开审。官司开审前外又起风波,长房两女儿再加入战团,昨入禀高等法院,加入原告行列,要求撤换霍震寰为亡父的遗产执行人。
霍震宇的代表律师陈述申请理据,希望法庭根据简易判决重开案件。但长房二子霍震寰代表律师反对重开,表示当天是霍英东的死忌,审讯家族争产案是伤心的事。
霍震宇和霍震寰没有现身,均由律师代表出席聆讯。霍震寰的代表律师指,今天刚好是霍英东7周年死忌,审讯家庭争产案感到悲伤,反对重开案件。
但长房长子霍震霆和二子霍震寰反对。霍震寰的代表律师说,霍英东于2006年10月28日去世,今天正是他逝世7周年的日子,在这一天审理家族争产案是伤心的事。
2006年逝世的霍英东,早在1978年就已立下遗嘱,所有太太和子女都是遗产受益人,受托人在其死后20年内不可分配剩余的遗产,并制定由霍震寰、霍震宇、妹妹霍慕勤及妹夫蔡源霖担任遗产执行人。但实际上,由于妹夫蔡源霖去世较早,妹妹霍慕勤则年事已高,实际的遗产执行人只有霍震寰和霍震宇两人,争产案正是由这兄弟二人引起。
昨日是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逝世七年的忌日,同一日,霍家长房三子霍震宇向法庭申请重开霍家争产案,要求撤换霍震寰作为亡父的遗产执行人。香港高等法院从昨日开始进行一连五天的聆讯,霍震寰的代表律师表示,霍英东死忌日审讯家族争产案是伤心事,而霍震霆则在祭拜父亲时回应,应家和万事兴。
霍英东去世后,霍震寰没有披露这一事件,直到去年十一月霍英东基金开股东大会,霍震宇等人才知道这一安排,霍震寰指回购期限已过,因此南沙权益不会包括在分配家产的和解协议中,只由霍兴业堂控制者霍震寰和霍震霆所得。霍震宇因此指控二哥霍震寰是“不可信的人”,事件“不可能再达成和解”,要求法院重新判决案件。
今年4月再度提起诉讼时,霍震宇的代表律师在法庭上表示,霍英东持有51%股权的南沙项目,1997年霍英东四父子通过决议,通过有荣有限公司(下称“有荣”)将其中一半股权转至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即由霍英东基金持有南沙项目25.5%的权益,由霍震寰代表霍英东基金签署文件,赋予有荣2007年6月30日前购回这部分股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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