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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东忌日家族争产案开庭 @ 2013-10-29T1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霍英东 争产案 霍震宇 霍震寰 家族争产
概念:子霍震寰律师 , 5天聆讯霍英东家族争产案
霍英东留下约300亿元遗产,霍震寰、霍震宇及姑姐霍慕勤均为遗产执行人,由霍震宇提出的争产案,原定去年7月底开审,最后双方签定和解协议。但会计师进行遗产调查时,发现南沙项目的四分一权益没有计入遗产内。霍震宇批评霍震寰隐瞒资产不诚实,加上他没否认违反责任,故认为应重开争产案,要求罢免霍震寰及年届87岁姑姐的遗产执行人身份。
10月28日是前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过世7周年,但其家族争产案却安排于当天上午在香港高等法院重开。争产风波自2011年由长房三子霍震宇掀起,他控告同是遗产执行人的兄长霍震寰、霍震霆、姑姑霍慕勤及其他家族成员,指霍震寰吞家族财产,要求撤换遗产执行人。
霍震宇的代表律师陈述申请理据,希望法庭根据简易判决重开案件。但长房2子霍震寰代表律师反对重开,又说今天是霍英东的死忌,审讯家族争产案是伤心的事。
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家族争产案,长房3子霍震宇向法庭申请重开案件,高等法院今日起进行一连5天聆讯。
霍家原本在去年十一月就争产案达成和解协议。但长房三子霍震宇一方,要求撤销二哥霍震寰作为遗产执行人的职务,向法庭提出重开案件。
2006年逝世的霍英东,早在1978年就已立下遗嘱,所有太太和子女都是遗产受益人,受托人在其死后20年内不可分配剩余的遗产,并制定由霍震寰、霍震宇、妹妹霍慕勤及妹夫蔡源霖担任遗产执行人。但实际上,由于妹夫蔡源霖去世较早,妹妹霍慕勤则年事已高,实际的遗产执行人只有霍震寰和霍震宇两人,争产案正是由这兄弟二人引起。
霍震宇的代表律师陈述申请理据,希望法庭根据简易判决重开案件。但长房二子霍震寰代表律师反对重开,表示当天是霍英东的死忌,审讯家族争产案是伤心的事。
直至去年十一月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霍震宇才获告知,他于是要求有荣行使回购权,霍震寰却表示十年限期已过,南沙权益不会归入和解协议中,变相令长房子女丧失该四分一权益,相反控制霍家兴业堂的霍震寰及霍震霆则成为大赢家。霍震宇认为霍震寰有隐瞒,不诚实及不可信,不可能寻求和解,故申请撤销和解协议及重开案件,而据悉霍震霆将会与霍震寰站在同一阵线。
昨日是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逝世七年的忌日,同一日,霍家长房三子霍震宇向法庭申请重开霍家争产案,要求撤换霍震寰作为亡父的遗产执行人。香港高等法院从昨日开始进行一连五天的聆讯,霍震寰的代表律师表示,霍英东死忌日审讯家族争产案是伤心事,而霍震霆则在祭拜父亲时回应,应家和万事兴。
核心提示: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家族争产案,长房兄弟霍震宇和霍震寰去年达成和解。惟今年4月,提出争产的霍震宇,指控兄长霍震寰隐瞒亡父数十亿元南沙发展项目的四分一权益,批评霍震寰不诚实不可信,要求重开争产官司,案件排期在下周一开审。官司开审前外又起风波,长房两女儿再加入战团,昨入禀高等法院,加入原告行列,要求撤换霍震寰为亡父的遗产执行人。
今年4月再度提起诉讼时,霍震宇的代表律师在法庭上表示,霍英东持有51%股权的南沙项目,1997年霍英东四父子通过决议,通过有荣有限公司(下称“有荣”)将其中一半股权转至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即由霍英东基金持有南沙项目25.5%的权益,由霍震寰代表霍英东基金签署文件,赋予有荣2007年6月30日前购回这部分股权的权利。
霍震宇和霍震寰没有现身,均由律师代表出席聆讯。霍震寰的代表律师指,今天刚好是霍英东7周年死忌,审讯家庭争产案感到悲伤,反对重开案件。
其实,霍家争产事件在2011年年底已浮出水面,当时霍震宇指霍震寰“私吞”家族公司股份和银行存款等,控告霍震霆和霍震寰等一共16名家族成员。经过大半年家族成员终于达成和解,各自获得遗产。但平静的日子没维持多久,2012年8月,一家跨国会计公司在负责审计霍英东的遗产时,发现还有四分之一的南沙项目权益没有申报,霍震宇得悉后不满,再向法庭提出重新审理霍家的争产案件。据霍震宇所指,这次四分之一的南沙项目权益大约30多亿港元,照此推算,真个南沙项目在2012年就超过120亿港元。
霍震宇和霍震寰由律师代表出席聆讯,两人都未现身。而霍震霆则由前律政司司长黄仁龙作代表。霍英东于2006年10月28日去世,后人按遗嘱由霍震寰当遗产执行人,处理超过300亿元的遗产。直至2011年12月,霍震宇指二哥霍震寰违反遗嘱内容,入禀要求罢免霍震寰的遗产执行人身份。争产案原本在去年达成和解协议,但霍震宇指控霍震寰隐瞒亡父,在南沙发展项目的四分之一权益,不诚实、不可信,要求重开案件。而两名长房女儿也入禀,要求撤换霍震寰为亡父的遗产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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